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人社发〔2009〕15号
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质量是技能鉴定的生命,是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鄂劳社发〔2007〕39号)要求,从基础建设、规范操作、创新技术、加大宣传入手,实行立体式、交叉化管理,严把鉴定工作质量关,异地违规鉴定明显减少,考务管理明显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但当前也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异地鉴定屡禁不止;有些地方对39号文件有关质量条款视若罔闻;部分鉴定所对考试过程监管不力,代考、替考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机构打着联合办学的幌子申报鉴定,替换考生信息;部分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监考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有些地方技术手段落后,证书核发过程不够严谨,不能有力控制证书质量。这些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现明确如下要求:
一、严把资格审核关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在湖北省境内的职业院校在校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须向鉴定机构提供《学籍注册表》。持外省身份证人员在湖北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提供在湖北省境内单位工作的证明或在学校、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登记表》。各级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申请时,须复核申报人员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一律不予受理。本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律不得到省外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坚决杜绝跨省鉴定。
二、严把考试监控关
各级鉴定机构在具体实施考核鉴定和组织考场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原则,职业培训机构不得自行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民办培训机构申报鉴定时,按照审批管理体制,将申报人员信息上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安排考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考核,纸笔考试完成后的一周内,在指定的实操考核机构完成操作技能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统考制度,对我省已列入全国统考的职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时间和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任何鉴定机构不得另行组织鉴定。加强质量督导,各级鉴定中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按相关规定统一派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实行考评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加强鉴定考场管理,严审考生资格,杜绝代考、替考行为。督导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
三、严把试卷保密关
试卷的印制须由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刷、分装,各级鉴定机构做好试卷的接收、传递工作。从试卷的分装、打包、传递、交接每一环节都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参加试卷分装、押送、接收等接触试卷人员都必须与鉴定机构签订试卷保密责任状,严守保密规定,确保试卷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把证书核发关
坚持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制作、验印、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有效控制。考核鉴定上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鉴定人员名册》后,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名册,逐人审查核对,对鉴定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发人情证、不鉴定发证行为,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严把责任追究关
省鉴定中心实行分管主任和部门负责制。地方考务管理部负责各市(州)、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指导各市(州)级鉴定指导中心开展高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省直考务管理部负责省属企业、院校的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技术开发部负责试卷的准备与传递以及高新技术考试、数控考试的管理工作;质量督导部负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的派遣与管理;远程培训部负责在线考试的相关技术工作;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回收、阅卷、成绩登录与制证。各地都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建立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由哪个部门负责,逐级追究责任,涉及到个人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各级鉴定机构要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凡是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违规退出和惩治机制,对于被举报并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实行退出机制。对违规的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情节较轻的通报、限期改正;严重违规的,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不得参与鉴定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把服务效率关
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效率意识。要按照“发展与规范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行为规范,令行禁止。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突破,进一步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信息化管理,逐步实行全省鉴定机构统一网上办公,实现鉴定信息的资源共享和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形成全省统一、网络通畅、信息共享的格局。加大职业技能鉴定科技投入,加快智能化考场建设步伐,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今年年底之前,各个市(州)及所辖半数以上县(市、区)要建成标准化、智能化考场,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建立标准化考场,与省鉴定中心视频连接。今年9月15日起,全省正式启动部分职业的在线考试,在线考试的职业不得组织纸笔考试。通过在线考试平台,减少人为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