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基本概念
1、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準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2、職業資格證書作用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準公證的有效證件。
3、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確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法規確定了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法律依據。
4、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意義
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方針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這對於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技能人才培養,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建設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5、職業資格證書是如何辦理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資格證書的程式為: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將考核合格人員名單報經當地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再報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批準後,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證書編碼方案和填寫格式要求統一辦理證書,加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專用印章,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驗印後,由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送交本人。
6、就業準入
所謂就業準入是指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技術複雜、通用性廣、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就業上崗。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範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確定並向社會發佈。
7、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
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 目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確定了實行就業準入的87個職業目錄。分別是:車工、銑工、磨工、鏜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鈑金工、塗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鍋爐設備裝配工、電機裝配工、高低壓電器裝配工、電子儀器儀錶裝配工、電工儀器儀錶轉配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摩托車維修工、精密儀器儀錶維修工、鍋爐設備安裝工、變電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電腦維修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音響調音員、貴金屬首飾手工製作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築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裝飾裝修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汽車駕駛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化學檢驗工、食品檢驗工、紡織纖維檢驗工、貴金屬首飾鑽石珠寶檢驗員、防腐蝕工
農林牧魚水利業生產人員 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沼氣生產工
商業、服務業人員 營業員、推銷員、出版物發行員、中藥購銷員、鑒定估價師、醫藥商品購銷員、中藥調劑員、冷藏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麵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麵點師、調酒師、營養配餐員、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保健按摩師、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鍋爐操作工、美容師、美髮師、攝影師、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鐘錶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養老護理員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秘書、公關員、電腦操作員、製圖員、話務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8、國家對實行就業準入的具體規定
職業介紹機構要在顯著位置公告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範圍;各地印製的求職登記表中要有登記職業資格證書的欄目;用人單位招聘廣告欄中也應有相應職業資格要求。職業介紹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應要求求職者出示職業資格證書並進行查驗,憑證推薦就業;用人單位要憑證招聘用工。 從事就業準入職業的新生勞動力,就業前必須經過一到三年的職業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對招收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用人單位,勞動監察機構應依法查處,並責令其改正;對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人員,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工商部門才辦理開業手續。
9、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級
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0、職業技能鑒定
職業技能鑒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準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11、申報職業技能鑒定的要求
參加不同級別鑒定的人員,其申報條件不盡相同,考生要根據鑒定公告的要求,確定申報的級別。一般來講,不同等級的申報條件為:參加初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學徒期滿的在職職工或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參加中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初級技能證書並連續工作5年以上、或是經勞動行政部門審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以及其他學校畢業生;參加高級鑒定人員必須是取得中級技能證書5年以上、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生產作業可少於10年、或是經過正規的高級技工培訓並取得了結業證書的人員;參加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高級技能證書,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和操作技能特長、能解決本工種關鍵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具有傳授技藝能力和培養中級技能人員能力的人員;參加高級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任技師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藝和綜合操作技能,能解決本工種專業高難度生產工藝問題,在技術改造、技術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隱患等方面有顯著成績,而且具有培養高級工和組織帶領技師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能力的人員。
12、申請職業技能鑒定如何報名
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可向當地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提出申請,填寫職業技能鑒定 申請表。報名時應出示本人身分證、培訓畢(結)業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工作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任職資格的人員,還須出具本人的技術成果和工作業績證明,並提交本人的技術總結和論文資料等。
13、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
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內容包括: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這些內容是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鑒定規範(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確定的,並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14、職業技能鑒定方式
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採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採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專案、類比操作等方式進行。計分一般採用百分制,兩部分成績都在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5分以上為優秀。
15、職業技能鑒定所(站)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是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場所,它是職業技能鑒定的基層組織,承擔規定範圍內的職業技能鑒定活動。具體工作任務包括:(1)受理職業技能鑒定的申請,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鑒定指導中心核準後,簽發準考證;(2)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考核或考評;(3)協調鑒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務;(4)匯總鑒定成績,並負責報送鑒定指導中心;(5)向鑒定指導中心提供鑒定報告,對考評小組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6)協助鑒定指導中心辦理證書手續,並負責向鑒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7)負責鑒定的諮詢服務和資訊統計等工作。
16、職業技能鑒定實施步驟
職業技能鑒定的實施步驟分為四大步驟,分別是:鑒定前的組織準備、鑒定前的技術準備、鑒定實測、鑒定後的結果處理。
17、申報職業技能鑒定注意事項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首先要根據所申報職業的資格條件,確定自己申報鑒定的等級。如果需要培訓,要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申報職業資格鑒定時要準備好照片、身份證以及證明自己資歷的材料,參加正規培訓的須有培訓機構證明,工作年限須有本人所在單位證明,經鑒定機構審查符合要求的,由鑒定所(站)頒發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18、職業技能鑒定工作中違紀現象的處理 職業技能鑒定是面向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為了保證職業技能鑒定品質,樹立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各級職業技能鑒定管理部門建立了舉報制度,設立監督電話,鼓勵和支援社會各方面對亂辦班、亂考核、亂髮證以及各種違反考務紀律的行為進行檢舉。勞動者一旦發現職業技能鑒定工作中的違紀現象,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投訴,由勞動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大陸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辦法
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綜合評審辦法
一、基本要求
(一)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按照各統考職業的
特點,統一安排時間組織實施。
(二)綜合評審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採取論文撰寫、口頭答辯或書面答辯
的考生,須按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安排,提交本人論文和有
關材料。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答辯前統一組織綜合評審委員
會對論文內容進行評定,並根據考生人數確定答辯日程。
(三)採取其他方式進行綜合評審的,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應事先
制定綜合評審的具體要求和辦法,通知報考考生,並上報勞動保障部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二、論文撰寫
(一)論文選題
論文採取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 訓
教程,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
(二)論文撰寫要求
1.必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代寫。
2.如無特殊說明,論文字數原則上職業資格二級不少於3000字,職
業資格一級不少於5000字。
3.論文所需資料、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備,論文中引用部分須注明出
處。
4.論文一律採用A4紙列印,一式5份。
5.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
踐,得出相關結論,並將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
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
6.論文內容應做到主題明確,邏輯清晰,結構嚴謹,敍述流暢,理論
聯繫實際。
(三)論文格式要求
1.論文由標題、署名、摘要、正文、注釋及參考文獻組成。
2.標題即論文的名稱,應當能夠反映論文的內容,或是反映論題的範
圍,儘量做到簡短、直接、貼切、精煉、醒目和新穎。
3.摘要應簡明扼要地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一般不超過300字。
4.注釋是對論文中需要解釋的詞句加以說明,或是對論文中引用的詞
句、觀點注明來源出處。注釋一律採用章節附註的方式(即在論文的
末尾加注釋)。
5.論文的末尾須列出主要參考文獻的目錄(見表2)。
6.注釋和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為:
(1)圖書:按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頁碼的順序標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的順序標注。
(3)報紙:按作者、篇名、報紙名稱、年份日期、版次的順序標注。
(4)網頁:按作者、篇名、網頁、年份日期的順序標注。
(四)論文提交要求
提交論文時,一律裝入檔袋並貼封。檔袋封面格式和論文首頁格式應
統一(見表1)。
三、論文答辯
(一)綜合評審委員會的組成
1.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申請答辯人數,成立若干綜合評審
委員會,並填寫綜合評審委員會專家登記表(附表3)報勞動保障部職
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2.每個綜合評審委員會由3—5名委員組成。設主席1人,主持答辯工
作。配秘書一名,負責答辯過程的記錄工作。
3.所有綜合評審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本專業或者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
職稱(主席必須具備正高級職稱),並參加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
中心按有關要求統一組織的考評員培訓。
4.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有關要求,統一組織綜合評審期間
的考務管理。
(二)論文內容評定
1.由評審委員獨立對論文內容進行評定,將評定結果填入綜合評審評
分表(附表4中的論文內容部分),同時填寫相應的答辯問題。
2.論文內容不符合撰寫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答辯。
3.論文內容部分的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
成績進行算術平均後得出。考生該部分成績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
件,方可參加答辯:占評審委員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
(≥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三)答辯的主要程式和要求
1.書面答辯:
(1)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答辯問題,製作書面答辯試卷(試
卷格式見附表5),用信封分別封存,並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准
考證號和論文題目。
(2)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考生集中進行書面答辯。書面答辯
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時間不少於60分鐘,考生不得攜帶論文等與
答辯有關的資料。
(3)答辯結束後,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評審委員結合論文對
答辯試卷進行評定,並將評定結果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附表4中的
論文答辯部分)。
(4)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成績進行算
術平均後得出。評定成績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為合格:占評審委員
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2.口頭答辯:
(1)答辯由評審委員會主席主持,主席宣佈答辯開始。
(2)答辯人作簡短的自我介紹,彙報論文的主要內容和需要說明的問
題,時間不超過5分鐘。
(3)評審委員提問(每個委員一般提1—2個問題),答辯人準備,準備時
間不超過10分鐘。
(4)答辯人進行口頭答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5)答辯人回避,評審委員分別將答辯評定成績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
(附表4中的論文答辯部分),評審委員會秘書匯總評分表(附表6)。
(6)答辯部分的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成績
進行算術平均後得出。評定成績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為合格:占評
審委員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
分)。
四、成績統計與上報
(一)成績統計要求
1.評審委員對考生的論文內容進行評定後,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
中心負責登記匯總考生論文內容評定成績,並在綜合評審之前公佈
參加答辯人員名單。
2.論文內容評分表(附表4)和論文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封
存保管,供評定答辯成績時使用。
3.書面/口頭答辯結束後,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登記匯總
考生答辯成績,保存考生論文、答辯試卷、綜合評審評分表和綜合
評審成績登記匯總表(附表6)。
4.綜合評審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評審成績=論文內容成績×40%+論文答辯成績×60%。
5.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應及時對綜合評審成績進行匯總統計,
錄入統考管理系統。
(二)相關資料的上報
各地要按照考務管理要求,及時對綜合評審成績進行匯總統計和品質
分析,並將有關情況通過統考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統計,統計結果連同
理論知識部分和操作技能部分的成績一同上報勞動保障部職業技能鑒
定中心。
一、基本要求
(一)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按照各統考職業的
特點,統一安排時間組織實施。
(二)綜合評審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採取論文撰寫、口頭答辯或書面答辯
的考生,須按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安排,提交本人論文和有
關材料。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答辯前統一組織綜合評審委員
會對論文內容進行評定,並根據考生人數確定答辯日程。
(三)採取其他方式進行綜合評審的,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應事先
制定綜合評審的具體要求和辦法,通知報考考生,並上報勞動保障部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二、論文撰寫
(一)論文選題
論文採取考生自選題方式。選題應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參考培 訓
教程,同時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或有關行業實際工作的情況自行擬定。
(二)論文撰寫要求
1.必須由考生獨立完成,不得侵權、抄襲,或請他人代寫。
2.如無特殊說明,論文字數原則上職業資格二級不少於3000字,職
業資格一級不少於5000字。
3.論文所需資料、參考書等資料一律自備,論文中引用部分須注明出
處。
4.論文一律採用A4紙列印,一式5份。
5.考生應圍繞論文主題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從事科學實
踐,得出相關結論,並將研究過程和結論以文字、圖表等方式組織
到論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論文內容。
6.論文內容應做到主題明確,邏輯清晰,結構嚴謹,敍述流暢,理論
聯繫實際。
(三)論文格式要求
1.論文由標題、署名、摘要、正文、注釋及參考文獻組成。
2.標題即論文的名稱,應當能夠反映論文的內容,或是反映論題的範
圍,儘量做到簡短、直接、貼切、精煉、醒目和新穎。
3.摘要應簡明扼要地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一般不超過300字。
4.注釋是對論文中需要解釋的詞句加以說明,或是對論文中引用的詞
句、觀點注明來源出處。注釋一律採用章節附註的方式(即在論文的
末尾加注釋)。
5.論文的末尾須列出主要參考文獻的目錄(見表2)。
6.注釋和參考文獻的標注格式為:
(1)圖書:按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頁碼的順序標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年份(期號)、頁碼的順序標注。
(3)報紙:按作者、篇名、報紙名稱、年份日期、版次的順序標注。
(4)網頁:按作者、篇名、網頁、年份日期的順序標注。
(四)論文提交要求
提交論文時,一律裝入檔袋並貼封。檔袋封面格式和論文首頁格式應
統一(見表1)。
三、論文答辯
(一)綜合評審委員會的組成
1.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申請答辯人數,成立若干綜合評審
委員會,並填寫綜合評審委員會專家登記表(附表3)報勞動保障部職
業技能鑒定中心備案。
2.每個綜合評審委員會由3—5名委員組成。設主席1人,主持答辯工
作。配秘書一名,負責答辯過程的記錄工作。
3.所有綜合評審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本專業或者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
職稱(主席必須具備正高級職稱),並參加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
中心按有關要求統一組織的考評員培訓。
4.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有關要求,統一組織綜合評審期間
的考務管理。
(二)論文內容評定
1.由評審委員獨立對論文內容進行評定,將評定結果填入綜合評審評
分表(附表4中的論文內容部分),同時填寫相應的答辯問題。
2.論文內容不符合撰寫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答辯。
3.論文內容部分的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
成績進行算術平均後得出。考生該部分成績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
件,方可參加答辯:占評審委員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
(≥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三)答辯的主要程式和要求
1.書面答辯:
(1)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答辯問題,製作書面答辯試卷(試
卷格式見附表5),用信封分別封存,並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准
考證號和論文題目。
(2)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考生集中進行書面答辯。書面答辯
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時間不少於60分鐘,考生不得攜帶論文等與
答辯有關的資料。
(3)答辯結束後,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評審委員結合論文對
答辯試卷進行評定,並將評定結果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附表4中的
論文答辯部分)。
(4)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成績進行算
術平均後得出。評定成績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為合格:占評審委員
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2.口頭答辯:
(1)答辯由評審委員會主席主持,主席宣佈答辯開始。
(2)答辯人作簡短的自我介紹,彙報論文的主要內容和需要說明的問
題,時間不超過5分鐘。
(3)評審委員提問(每個委員一般提1—2個問題),答辯人準備,準備時
間不超過10分鐘。
(4)答辯人進行口頭答辯,時間不超過20分鐘。
(5)答辯人回避,評審委員分別將答辯評定成績填入綜合評審評分表
(附表4中的論文答辯部分),評審委員會秘書匯總評分表(附表6)。
(6)答辯部分的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審委員會中每位成員評定的成績
進行算術平均後得出。評定成績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即為合格:占評
審委員會總數2/3以上的委員評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
分)。
四、成績統計與上報
(一)成績統計要求
1.評審委員對考生的論文內容進行評定後,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
中心負責登記匯總考生論文內容評定成績,並在綜合評審之前公佈
參加答辯人員名單。
2.論文內容評分表(附表4)和論文由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封
存保管,供評定答辯成績時使用。
3.書面/口頭答辯結束後,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登記匯總
考生答辯成績,保存考生論文、答辯試卷、綜合評審評分表和綜合
評審成績登記匯總表(附表6)。
4.綜合評審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評審成績=論文內容成績×40%+論文答辯成績×60%。
5.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應及時對綜合評審成績進行匯總統計,
錄入統考管理系統。
(二)相關資料的上報
各地要按照考務管理要求,及時對綜合評審成績進行匯總統計和品質
分析,並將有關情況通過統考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統計,統計結果連同
理論知識部分和操作技能部分的成績一同上報勞動保障部職業技能鑒
定中心。
穿越海峡的美食情缘
穿越海峡的美食情缘 2008年5月13日
台湾之行,短短十天,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却是刻骨铭心。无论走到台北、南投、嘉义还是高雄,浓浓的“同根情、血肉情”总是萦绕在身边。同语言同文化同风俗同饮食,眼前所看见过的一幕幕,都是那么的熟稔与亲切,仿佛几十年来,两岸同胞从来就不曾分离过。
一次又一次,两岸餐饮同行双手紧握,一句“兄弟,好想你们”,让我们湿润眼角;一句“来趟不易,多看看多走走”,又让我们百感交集。为了这天的相聚,两岸餐饮界期待太长时间了。数年前,两岸同仁就在酝酿“美食之行”,但由于各种原因,计划一直未得以实施。今年,在台北中华美食交流协会的热情邀请下,在厦门市技师协会的执着努力下,终于得以梦圆。
当我们从台北桃源机场走下飞机时,已近深夜11点,夜幕下的台北灯火辉煌,美丽神秘。我们顾不上抖落一身的疲惫,兴奋地而急切地打量着这个在我们口中描绘了无数遍的城市。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从办手续到走下飞机,其中的过程不知费尽了多少心思与周折。但为了发扬中华美食之大成,共同推进中华美食的繁荣,两岸同仁无怨无悔。那时,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涌动着一个愿望:愿祖国早日统一,愿两岸早日实现三通。
漫步在台北老市区的街头,满耳的闽南语乡音,满眼的亲切笑容,时刻让我们误以为行走在厦门的大同路上;在热闹喧哗的高雄美食街吃完一盘蚵仔煎,也让我们很自然地想掏出人民币买单;凝望着余晖照耀下波光鳞鳞、清澈曼妙的日月潭,马上联想起杭州西湖的“二泉映月”;欣赏着高山族雄浑激越的舞姿,我们耳边回响起奚秀兰那曲 “阿里山的姑娘”……
由于时间紧凑,台湾餐饮同行紧锣密鼓地为我们安排了交流、考查的项目。只要一到就餐钟点,台北中华美食协会的同仁们都把我们请到他们自己开的餐馆中,亲自下厨,为我们操办最拿手的绝活。每当大家围坐到餐桌边,热热闹闹地就餐时,好戏便一一上演了。因为与其说是宴会,不如说是各路高手摆开了擂台,“现身说法”、“华山论剑”……两岸同仁毫无保留、畅所欲言。南瓜布丁怎么做、圣女番茄怎么蜜渍、鱼翅要熬到啥火候口感最佳、三文鱼怎样双面吃、如何将茶叶与咖啡引入烹调中……台湾同行的精湛手艺和开拓精神,让我们叹为观止,并从中悟出了许多门道。厦门日月谷度假村一位师傅颇为感悟地说,以前自己很少想到用百香果壳、树皮之类的也可以做盛器,回到厦门后,他要像台湾同行学习,多动脑筋,巧妙利用各种瓜皮果壳。
在“国立高雄餐旅学院”,我们仔细参观了教室和每一个操作流程。那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学校,分授中餐、西餐课程。这里的学习采用边授课边操作的模式,理念先进、设备齐全。在中餐操作室,数十台灶炉鳞次栉比、蔚为壮观,学生从洗到切到烹饪,皆能独立操作。厦门同行感慨道:果然名不虚传,这个学校值得厦门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台湾美食的多元化,很值得一提。台湾的食材丰富广泛,这给台湾餐饮界带来了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再加上大师们潜心研究、思维开阔,因此一步步将台湾烹饪技艺推向了“炉火纯青、独步天下”的境界,一步步将台湾风味推向了“兼容并蓄、争奇斗艳”的境界。短短10天,我们厦门技师协会16位理事诚然无法领略尽台湾美食的精髓,但台湾美食界善于求新求变、大胆创造的精神,已深深地镶嵌进我们的脑海,并影响着我们的职业生涯。我们最衷心地祝愿祖国早日和平统一。
(作者:厦门市技师协会烹饪分会吴金珠、黄仁传)。
台湾之行,短短十天,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却是刻骨铭心。无论走到台北、南投、嘉义还是高雄,浓浓的“同根情、血肉情”总是萦绕在身边。同语言同文化同风俗同饮食,眼前所看见过的一幕幕,都是那么的熟稔与亲切,仿佛几十年来,两岸同胞从来就不曾分离过。
一次又一次,两岸餐饮同行双手紧握,一句“兄弟,好想你们”,让我们湿润眼角;一句“来趟不易,多看看多走走”,又让我们百感交集。为了这天的相聚,两岸餐饮界期待太长时间了。数年前,两岸同仁就在酝酿“美食之行”,但由于各种原因,计划一直未得以实施。今年,在台北中华美食交流协会的热情邀请下,在厦门市技师协会的执着努力下,终于得以梦圆。
当我们从台北桃源机场走下飞机时,已近深夜11点,夜幕下的台北灯火辉煌,美丽神秘。我们顾不上抖落一身的疲惫,兴奋地而急切地打量着这个在我们口中描绘了无数遍的城市。真的是太不容易了,从办手续到走下飞机,其中的过程不知费尽了多少心思与周折。但为了发扬中华美食之大成,共同推进中华美食的繁荣,两岸同仁无怨无悔。那时,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涌动着一个愿望:愿祖国早日统一,愿两岸早日实现三通。
漫步在台北老市区的街头,满耳的闽南语乡音,满眼的亲切笑容,时刻让我们误以为行走在厦门的大同路上;在热闹喧哗的高雄美食街吃完一盘蚵仔煎,也让我们很自然地想掏出人民币买单;凝望着余晖照耀下波光鳞鳞、清澈曼妙的日月潭,马上联想起杭州西湖的“二泉映月”;欣赏着高山族雄浑激越的舞姿,我们耳边回响起奚秀兰那曲 “阿里山的姑娘”……
由于时间紧凑,台湾餐饮同行紧锣密鼓地为我们安排了交流、考查的项目。只要一到就餐钟点,台北中华美食协会的同仁们都把我们请到他们自己开的餐馆中,亲自下厨,为我们操办最拿手的绝活。每当大家围坐到餐桌边,热热闹闹地就餐时,好戏便一一上演了。因为与其说是宴会,不如说是各路高手摆开了擂台,“现身说法”、“华山论剑”……两岸同仁毫无保留、畅所欲言。南瓜布丁怎么做、圣女番茄怎么蜜渍、鱼翅要熬到啥火候口感最佳、三文鱼怎样双面吃、如何将茶叶与咖啡引入烹调中……台湾同行的精湛手艺和开拓精神,让我们叹为观止,并从中悟出了许多门道。厦门日月谷度假村一位师傅颇为感悟地说,以前自己很少想到用百香果壳、树皮之类的也可以做盛器,回到厦门后,他要像台湾同行学习,多动脑筋,巧妙利用各种瓜皮果壳。
在“国立高雄餐旅学院”,我们仔细参观了教室和每一个操作流程。那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学校,分授中餐、西餐课程。这里的学习采用边授课边操作的模式,理念先进、设备齐全。在中餐操作室,数十台灶炉鳞次栉比、蔚为壮观,学生从洗到切到烹饪,皆能独立操作。厦门同行感慨道:果然名不虚传,这个学校值得厦门学习的地方太多了。
台湾美食的多元化,很值得一提。台湾的食材丰富广泛,这给台湾餐饮界带来了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再加上大师们潜心研究、思维开阔,因此一步步将台湾烹饪技艺推向了“炉火纯青、独步天下”的境界,一步步将台湾风味推向了“兼容并蓄、争奇斗艳”的境界。短短10天,我们厦门技师协会16位理事诚然无法领略尽台湾美食的精髓,但台湾美食界善于求新求变、大胆创造的精神,已深深地镶嵌进我们的脑海,并影响着我们的职业生涯。我们最衷心地祝愿祖国早日和平统一。
(作者:厦门市技师协会烹饪分会吴金珠、黄仁传)。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
为贯彻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认真总结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实践的新要求,制定《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发挥重要作用。本纲要是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应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贯彻实施。
第一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意义
进入新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合作与竞争势头强劲、两岸三地经贸关系日益密切的新形势,中共福建省委认真贯彻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决策部署,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着眼于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在历届省委探索实践基础上,在持续开展"四个专题"调研过程中,集中全省人民的智慧,提出并实施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思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视察福建,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指明了福建前进的方向。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为主体,面对台湾,邻近港澳,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西连内陆,涵盖周边,具有自身特点、独特优势、辐射集聚、客观存在的经济区域。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是: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推动全省以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施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实行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两个纲要,建立反腐倡廉和公正选人用人两个长效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基础;落实"六个扎实"的主要任务,实施"八大举措",构建"九大支撑体系";按照"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努力形成"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把握"关键在活、关键在和、关键在实、关键在人"的工作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保持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4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批准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05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对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内涵、意义和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了全省人民的思想与行动,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与热情,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成果来之不易,充分反映了福建人民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强烈责任意识,充分展示了福建人民应对风险的气势、攻坚克难的精神、谋求发展的意识和服务全局的合力。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贯彻落实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伟大实践,是福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责任,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福建发展的战略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有力推进福建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协作,逐步形成从环渤海湾到珠江三角洲整个沿海一线的完整发展布局,凸显海峡西岸在东部率先发展、东中西部良性互动的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助于福建在新一轮发展中树立新理念、拓展新思路、开辟新空间,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外向带动、对台合作、生态资源和对内联接等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水平、更优效益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上新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部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大型海港、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示范作用,为促进中部崛起、西部开发提供一条快捷顺畅的对外开放战略通道,并不断拓展福建发展空间。
--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紧密联系、互动联动、互利共赢,使福建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结合部、先行区和重要通道,提高台湾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任务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福建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必须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对台独特优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全面推进福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目标迈进。
二、发展目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的目标是:通过10~15年的努力,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新步伐,速度、质量、效益进一步协调,消费、投资、出口进一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成为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一)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对外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和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外经贸促进政策体系,对外合作领域和空间不断拓展,对外贸易商品和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步伐加快。国际友城、友协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闽台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闽港闽澳合作全面发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协作更加密切,与中西部及其它省区的合作交流更加深入。
(二)开创统筹协调发展新局面。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促进城乡和地区协调发展,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镇体系更加合理,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以创新型省份和文化强省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
(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繁荣新成就。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轨道,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年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更加健全,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一项长期的战略部署和任务,"十一五"是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全面完成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力争更好更快些,到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8000元。到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向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三、发展布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各级各部门要准确定位、主动融入,凝聚发展合力,强化大局意识,在主动对接、服务全局中作出新贡献;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加强资源整合,优化要素配置,在发挥区域优势、拓展发展空间中展现新格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创新发展模式,丰富发展内涵,在提高发展质量、推进一体化发展中实现新提升;互动联动、统筹协调,拓宽合作领域,强化整体推进,在加强区域协调、构建和谐社会中力求新作为,努力完善"基本格局",进一步拓展"基本态势"。
(一)延伸两翼、对接两洲。发展壮大闽东北一翼和闽西南一翼,加快对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闽东北一翼要发挥福州省会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形成以福州为中心,周边卫星城紧密连接、分工有序、规模协调的城市体系,促进闽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推动与长江三角洲对接。闽西南一翼要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发挥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和市场融合,推动与珠江三角洲的对接。通过延伸南北两翼,使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两个三角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拓展一线、两岸三地。充分挖掘沿海港口、外向带动和对台合作优势,强化福州、厦门、泉州的辐射带动功能,发挥漳州、莆田、宁德拓展一线的骨干作用,突出特色、累积实力,促进全省沿海的全面繁荣。依托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直航试点口岸等闽台合作载体平台,不断拓展闽台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依托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全面提升闽港闽澳合作水平。
(三)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发挥三明、南平、龙岩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借助生态、资源、对内联接等优势,依托出省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山海互动,东西贯通,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跨省区域协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密切与内陆地区的联系,建立统一有序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流动集聚,实现共同发展。
(四)和谐平安、服务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强化福建对台独特地位作用,促进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
四、主要任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完成"六个扎实"的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协调推进农村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
(二)扎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环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发展的过程实现好、发展的成果分配好,不断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实力竞争中掌握发展的主动权,赢得竞争优势,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扎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激活生机和活力。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全球范围内和全国统一大市场中解决发展难题的能力。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
(四)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和要求,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于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和谐社会。
(五)扎实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充分发挥闽台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努力在紧密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六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强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对台工作的先行先试示范和辐射效应。
(六)扎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形成昂扬向上、拼搏奋进、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良好氛围,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必须切实做到:
认真落实"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以"活"开拓发展之源,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创新创造,激发各种活力,激活各种要素,让所有活力竞相涌流;以"和"提升发展之势,增强发展合力,在合力推进中求和谐,围绕发展求和谐;以"实"打牢发展之基,注重实际、实干、实效,从实际出发,求实求效,促进发展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以"人"构筑发展之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选人用人公正导向,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和公正廉洁的形象。
切实把握"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把"重在持续"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的重点,持续发展思路,持续发展势头,持续发展举措,持续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始终保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良好态势;"重在提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根本,不断提升发展意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更高的发展层次;"重在运作"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关键,着力深化项目带动,不断拓展作为空间,切实尽职尽责,确保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落到实处;"重在实效"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目的,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着力实施"八大举措"和构建"九大支撑体系"。扎实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建设文化强省。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基础设施、闽台合作、扩大开放、改革创新、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谐社会支撑体系建设,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保持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推动工作的气势,鼓励创新、创造、创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的创造性,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发展进入新的更高境界,推进福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三章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
产业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依托。要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积极发展服务业,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推动产业集聚,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相互配套、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市场导向,注重科技进步,运用工业化理念,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良种工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节本增效优新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做好应急种子储备,确保粮食安全。
培植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品牌意识,扶持与保护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扩大名牌产品影响力,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推广立体循环种养模式。畜牧业要突出发展水禽业和草食型畜禽生产,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园艺业要重点发展高品质、上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茶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绿化苗等园艺产品,建设一批种苗繁育基地和园艺生产基地;林产业要推进实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多样性、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种苗和花卉、森林食品和药材五大林业基地工程,壮大制浆造纸业、林产化工业、人造板工业、木竹制品业、森林旅游业五大林业支柱产业;水产业要重点发展优势养殖品种,拓展湾外浅海和大水面养殖,建设生态型养殖基地。同时着力培育农业主导产品,积极发展水产品、畜禽、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烟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
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在特色优势产业区域,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产业集群。实施强龙带动工程,培育一批关联带动作用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机制、技术和产品创新。在特色重点农产品中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打造在全国甚至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品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机制,建立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对农药生产、使用的监控力度,严禁使用剧毒农药,提高农产品安全应急防御能力。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认证制度,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开发和鼓励使用低污染、无污染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副产品营销、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咨询、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营销体系,培育发展专业化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扩大和规范订单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整合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把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道路。
二、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加快发展与提升水平并举,产业集聚与优化布局互动,创新管理方式,分产业梳理,按行业推进,着力建设海峡西岸信息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船舶工业、电机产业、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纺织服装鞋业、农林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及配套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任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加快转变工业增长方式,在技术升级、结构调整中推动内涵深化,在外延拓展、存量扩张中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推进工业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升级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品牌,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壮大总量规模,提升发展素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临港重化工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提高关键零部件的自我配套水平。注重开发和应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系统、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企业管理与电子商务系统、集成制造和网络系统,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整合提升工业园区,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鼓励发展具有特色、形成产业集聚的项目组团或工业园区。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认真实施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建立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坚持自主研发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深化内涵与拓展外延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着力引导发展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信息产业要以加强园区载体建设为重点,培育壮大福州(马尾)显示器件、福清显示器、厦门半导体照明、泉州微波通信、莆田液晶显示等国家级产业园区和福州、厦门软件园及漳州智能小家电产业园,积极发展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光电新型元器件以及集成电路、软件等主导产品。不断提升现有信息产品的技术档次和附加值,促进信息产业从加工组装的低端环节向中高端环节提升。
石化产业要重点建设福建炼化一体化、厦门翔鹭精对苯二甲酸(PTA)、厦门腾龙对二甲苯(PX)、石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东南电化异地搬迁等骨干项目,适时开工建设中化重油深加工项目、三都澳储油项目,引导石化产业中下游产品合理布局与区域分工。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中上游产品及原料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带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以及以替代进口为目标、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高分子新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以石化中上游原料为重点的湄洲湾南北岸石化工业基地、以芳烃系列等有机化工及其深加工产品为重点的厦门海沧石化基地以及福州江阴工业区化工项目组团、南平精细化工基地及其关联产品基地。同时,积极鼓励台湾及境外石化企业在我省沿海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域布局建设大型石化项目。在闽东等地依托大型火电厂推进煤化工项目前期工作。
机械产业要围绕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壮大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等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和农业机械等基本装备产业,加快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和纺织机械等优势与配套产品发展。突出东南汽车、金龙客车等品牌优势,深化与国内外大型汽车集团的战略合作,推进闽东南及闽西北汽车发展与重要零部件开发,发展壮大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泉州船厂、华东船厂等建设,推进福州、福安等现有修造船企业升级,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修造船企业投资布点,支持民营修造船企业发展,着力建设海峡西岸修造船基地。进一步做大厦门太古飞机维修基地,促进福州、厦门、南平、福安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中小型电机生产,形成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机械制造基地。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福州、厦门国家级和莆田、泉州、漳州、三明等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更多新增长点。集成电路产业要着力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和水平,壮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软件产业要以福州、厦门软件园为依托,重点发展动漫产品和各类应用软件,积极推动信息服务,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集团。光电子产业要加快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园和福州、泉州、漳州等光电产业化项目建设,发展光电子应用产品,建设新型传感器、监视器、特种光学镜头和半导体芯片及封装等项目。生物医药产业要培育发展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现代医疗器械和化学原料药等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要重点发展信息、特种功能、纳米、高性能金属和环境友好等材料、技术和产品,建设光电子硅材料、氨合成钌催化剂等项目。环保产业要加强福州、龙岩等重点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和产品,开发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环境自动监测仪器及设备,培育壮大环保产业集群。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培育国内外知名品牌。纺织服装鞋业要积极开发时装、休闲装、针织服装和制鞋等产品,壮大服装鞋业品牌企业,重点建设一批骨干项目,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贸易等为一体的我国纺织服装鞋业中心。建筑业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做专做精专业企业。建材工业要发展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石材、建筑陶瓷和水暖器材等优势产业,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优质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提高福建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冶金工业要调整优化钢铁工业结构,积极推动省内骨干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和国内外大企业合作,争取国家在沿海布点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积极稳妥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提高铜、铝、钨、钼、稀土等行业精深加工水平。林产工业要大力推进林浆纸和林板一体化,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重点推进临港大型林浆纸项目,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的木竹加工骨干项目。食品工业要大力发展绿色天然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等,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工艺美术行业要围绕石雕、木雕和陶瓷、树脂、藤铁工艺品等重点产业,加快德化陶瓷、莆田木雕、泉州树脂、惠安石雕等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高质量花色品种,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把服务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力度推进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制定有效的措施,扩大和引导消费需求,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消费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在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的比重。
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推进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交通运输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强网络资源整合,提高信息网络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信息通信网的应用体系。现代物流业要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扶持一批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金融保险业要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发展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增强金融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丰富福建银行业机构门类和组织形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突出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统筹兼顾企业自主创新及中小企业、农业、再就业和教育助学等薄弱环节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大力培育资本市场,促进货币、证券、外汇、黄金等各类金融市场发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商务服务业要完善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广告会展、策划创意、信息咨询和法律服务等行业,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商务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丰富消费性服务业。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居民收入,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引导居民消费升级。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商贸服务业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改造提升百货、批发市场等传统流通业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商贸服务网络。房地产业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引导,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和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社区服务业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点,整合和改造现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建立完善老年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挥福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对台旅游区位优势,突出"海峡旅游"主题,积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链,打造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形成北起宁德,经福州、莆田,至泉州、厦门、漳州的东部蓝色滨海旅游带,和北起武夷山,经南平、三明至龙岩的西部绿色生态旅游带。壮大以武夷山为中心的闽北旅游、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旅游、以厦门为中心的闽南旅游和以龙岩为中心的闽西旅游等旅游产业集群。推进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等旅游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功能。精心打造旅游品牌,继续提升武夷山、鼓浪屿、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泰宁大金湖等比较完善的品牌,拓展完善福建土楼、古田会址、滨海火山等基本成熟的品牌,重点培育白水洋、昙石山等正在崛起的品牌。逐步完善八闽精华旅游、海峡西岸游船旅游、武夷山绿三角旅游、闽西南山海旅游、闽江流域生态旅游、闽台缘旅游、闽台港澳游轮旅游、平潭、东山等海岛旅游、闽东北亲水旅游、客家祭祖旅游、闽粤名城特区旅游、闽赣红色摇篮旅游、闽南惠女风情旅游、闽东畲族风情旅游、闽浙赣名山旅游等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旅游重点项目,丰富旅游产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大力拓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游。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中国武夷山旅游节、妈祖文化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节、红色圣地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扩大福建旅游影响力。
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坚持陆域和海域开发联动,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海洋科技,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逐步增强海洋经济实力,使海洋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积极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建设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基地和立体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积极拓展远洋和深海渔业。以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保鲜水平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布局,建设厦门湾、湄洲湾、兴化湾、罗源湾、三都澳、东山湾等临港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造船、石化、汽车、冶金、浆纸及木材加工、能源等产业。强化以物流服务为核心的港口竞争优势,以港口物流现代化提升海洋运输业。培育发展集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历史文化和都市体验为一体的滨海旅游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船舶、游艇和各种大中型船舶修造。积极培育海洋药品和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科技推广与信息服务等产业。
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实施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九龙江口和东山湾等海洋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建立一批生物多样性和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区。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恢复。继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减轻捕捞强度。合理开发海域资源,分类开发岛屿资源。
积极发展海洋科技。坚持科技兴海,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建立国家南方海洋科研中心,构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基础平台,重点开发海洋生物育种、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活性物质提取、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水利用、风能及潮汐能等领域。加快先进适用科技在海洋开发主要领域的应用推广。充分发挥海洋科研、学科优势,培育海洋人才,提高海洋知识与技术创新水平。
优化海洋开发布局。按照海岸、海岛、近海、远洋的层次,加快推进海岸带开发。培育一批海洋经济强县(市),壮大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形成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海洋产业集聚区,加快开发诏安湾、东山湾、同安湾、兴化湾、罗源湾、福宁湾、沙埕港湾、福清湾、三都澳等海湾及平潭岛近岸海域海洋牧场,积极利用湾外浅海资源,拓展海洋开发空间。
第四章构建统筹协调的城乡支撑体系
统筹城乡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在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城乡走上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道路。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实施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努力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繁荣农村经济。坚持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培育壮大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选择拥有丰富自然景观和浓厚地域文化的乡(镇)村为重点,大力发展海峡西岸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工业推动、城市带动,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有效引导和扶持农村立足当地优势,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拓宽农民非农收入渠道和来源,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养具有大中专学历的高级农民。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明法律、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民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农民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星级农户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农田,实施"沃土工程"、旱片整治工程、省级商品粮基地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理稳妥地实施围垦工程。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水利"六千"和"村村通客车"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建设,加大实施"造福工程"帮扶力度,加快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卫生、文化和体育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乡村建设规划与管理,推进村庄整理,指导农村建房,促进集约用地,整治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行动,实施以"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为基本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和能力建设,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推进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活动,引导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体现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深化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努力推进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逐步消除乡村债务,防止新的债务产生。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壮大城市实力,凸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带动有力的城镇体系。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培育壮大中心城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强化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福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重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加快实施一城两翼双轴线发展战略,推动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跨越式、组团式发展,构筑临江向海、山水相间的沿江滨海现代化城市新格局,在规划、发展、建设、管理、环境等方面实现新提升。厦门市要做好"特、港、创、建、带"五篇文章,着力构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航运物流中心、旅游商贸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和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泉州市要突出集聚、提升、拓展,实施港城联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漳州市要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新兴制造业和优质食品供应基地,建成与厦门特区互动、对台合作紧密、对外开放领先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三明市要优化永安-三明-沙县城市主轴线发展布局,建设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成为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莆田市要依托湄洲湾做大做强港口经济,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南平市要积极推进向建瓯-建阳-武夷山和顺昌-邵武两翼高速公路沿线拓展,加快闽北工业集中区和新兴城市发展,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腹地、南接北联战略通道、中国南方生态绿谷。龙岩市要以闽粤赣边交通枢纽和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要素,以生态型产业集聚与扩展为支撑,建设成为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宁德市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成为连接长江三角洲的前沿区域、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联接内陆与海外的重要出海口和海峡西岸东北翼富有竞争力的新增长区域。同时要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区域城市联盟,促进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城市及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协调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挖掘潜力、完善功能、增强集聚、扩大规模、凸显特色,积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集镇,重点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成为中心集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统筹规划建设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夯实小城镇经济基础。兴建小城镇各类市场和商业街,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就业和居住环境。
三、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促进经济较发达县(市)率先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公共服务,推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为中等城市。推动中等发展水平县(市)更好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强化产业支撑,促进设施合理配套、特色鲜明突出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扶持经济欠发达县加快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强"造血"功能,培育县域特色工业组团,继续抓好"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科技富民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县域推动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协作和吸纳扩大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城乡要素的吸纳能力。强化县域间产业发展的分工协作,实现协调有序发展。
四、建立城乡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协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切实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推广农村信用小额信贷,建立支农贷款风险基金和农业保险制度。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金等对农村的支持,鼓励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到农村开展服务,引导城市资金、物资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
第五章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保障。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进一步推进交通、能源、防灾减灾、市政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建设以大型港口为依托,连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国家及省级干线公路和民航机场的客货运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对接国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海峡西岸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增强对外对内交流能力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
港口。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整合港湾资源,细化港口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积极参与全国港口分工,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加快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区和泉州新港,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及疏港公路和铁路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形成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内陆腹地、带动临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大型化、信息化的海峡西岸港口群。同时要推进内河航道综合整治,畅通内河航运,推进河海联运。
铁路。加快建设高标准、大容量铁路大通道,建成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温(州)福(州)、福(州)厦(门)和厦(门)深(圳)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龙(岩)厦(门)铁路、连接中北部地区的向(塘)莆(田)铁路,并加强海峡西岸铁路网与国家高速铁路、干线铁路网的联系。开展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改造提升赣(州)龙(岩)、横(峰)南(平)、鹰(潭)厦(门)、外(洋)福(州)、漳(平)龙(岩)和漳(平)泉(州)肖(厝)等既有铁路等级,利用多元化投资建设一批铁路支线,积极发展城际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和海铁联运。统筹规划建设福州、厦门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通铁路,形成线路通畅、功能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
高速公路。加快建设龙(岩)长(汀)、浦(城)南(平)、泉(州)三(明)、永(安)武(平)、宁(德)武(夷山)等干线高速公路、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及连接县城、重要旅游区、沿海港口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构建"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缩短各县(市)通达高速公路时间,逐步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完善"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网络,加快县、乡、村道路建设改造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实施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撤渡改桥、陆岛交通、农村客运站等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交通工程,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重要城市、工农业生产中心、交通枢纽和主要海陆口岸相连通。
空港。完善机场发展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部分支线机场,进行现有机场通航安全等设施更新改造,充分发挥机场设施能力,增加开辟国内外新航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福州、厦门国际机场综合营运能力,完善晋江、武夷山、连城机场的设施配套,加快沙县机场建设,推进霞浦、莆田等机场前期工作,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晋江、武夷山、连城、沙县等中小机场为辅,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二、建设沿海重要能源基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清洁、高效电源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我国沿海的重要能源基地。
电力。把电力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抓,以电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加快电力产业化发展步伐。优化电源点布局,加快负荷中心电源建设,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建立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保障体系。建设燃气电厂,加快发展核电,改善电源结构。充分利用沿海港口条件和厂址资源,合理布局发展大型沿海煤电。合理利用水能资源,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电网。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全省500千伏大环网和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建设,进一步改造完善城乡电网。加强与周边省区电网联系,推进福建与广东电网联网,建设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与国家特高压电网工程相衔接,把福建电网建成与电源点和负荷中心协调发展、满足用电需求、结构坚强合理、运行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经济的现代化电网。
新能源开发。加强新能源调查、勘探和评价,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品种,以开发利用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为重点,兼顾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扎实做好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分期分批开发条件较好的沿海陆地大型风电场,推广沼气、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能源储备。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增加资源储量,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生产供应基地。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和输气(天然气)、输油(油品)管道网。
三、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以方便居民生活、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城市特色、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对外交通和内部道路的衔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提高城市道路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强化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建筑景观整治力度,优化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制订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建立起以公共交通为主,各种交通运输配套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城镇供水水源保护,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建设城市直饮水系统。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城市管道供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十一五"期间每个设市城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一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
强城市各类公园、中心绿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的绿化建设,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丰富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规划建设一批公共人防设施,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应用、保障安全"的思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字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提升通信网络,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宽带接入网和业务支撑网。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信息网,健全政务网安全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福建三农服务网、重点新闻网、社会保障网等重点网络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内和部门间的信息公开、共享与协同办公,推进政府信息社会化增值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众服务和应用水平。抓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省级试点工作,整合各资源环境部门信息,统一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完善信息服务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建设,重点抓好三大中心城市数字化示范,建设统一空间定位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交换平台,建设城市社区管理和应急联动公共服务应用信息系统,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化多平台、多形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万村千乡上网工程",推动宽带进村,构建三农信息化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金农"工程,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提高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推进人口、社会事业、海洋开发、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便民服务,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
五、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安全。
江海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以"五江两溪"干流为重点的江河堤防工程和洪水预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加快中心城市排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内河综合整治,强化中心城市防内涝能力。继续推进县级城区排涝设施建设。完成保护千亩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强化加固,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
蓄水调水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在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库。加快规划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调水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水利枢纽工程。
水利工程除险保安。继续推进水库保安工程建设,抓好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基本消除重点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各类病险库加固任务,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提高防洪兴利能力。同时要加强农业灌溉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保障作用。
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渔港渔船安全。加快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风暴潮、台风、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和海难救助、溢油、危险品泄漏等海上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抓好一批重点渔港建设,形成沿海重点渔区布局合理、大中小船型兼顾、生产配套条件完善,以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重点、海岛型渔港、二级渔港和三级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避风港)体系。建立完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措施和救助体系,提高应对海上渔船遇险遇难报警、救助指挥等海上渔业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指挥能力和救助能力。
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抓好东山、长乐、福清、平潭等50个县(市、区)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和红树林建设等,加强高效防护林体系建设、低效低质林改造、红树林引种驯化等示范工作,调整优化树种结构,积极创新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强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敖江、木兰溪、交溪(赛江)等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加快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森林病虫害预警控灾体系和水产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形成设施相对完善、应急反应快速的农林牧渔病害预警控灾体系。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森林火灾防治。加快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航空护林灭火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加强综合气象探测网建设,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平台,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拓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建设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系统,在主要城市建立城市环境气象特种观测和城市环境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地震灾害预警救援。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严格新建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加快修订和严格实施新建住房特别是公共场所和主要建筑物抗震标准,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地震救助体系。
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继续加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抓好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第六章构建优势独特的闽台交流合作支撑体系
服务祖国统一大业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立足点。要认真贯彻和主动呼应中央对台工作战略部署,把握海峡两岸关系出现新变化的机遇,充分发挥闽台"五缘"优势,着力先行先试,争取更多作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有利的事,我们都要积极探索,努力做好。
一、密切闽台经贸联系。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加强信息、机械、石化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强闽台服务业合作,联手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扩大两岸金融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与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在互设金融机构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发挥现有台商投资区的"窗口"功能和带动作用,推动福建企业和台资企业加强产业配套,增强产业集聚功能,使福建成为对台产业合作的重要基地。扩大对台直接贸易和小额贸易,做好输台渔工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台商投诉协调机制和法律服务机制,切实保护在闽台商的正当权益,为台胞来闽投资兴业、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推动闽台经贸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
二、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发挥福建在促进海峡两岸合作和交流的重要通道作用,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推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健全闽台两岸人流、物流往来有效管理机制,便捷通关入境,争取更多台湾本岛民众和大陆赴台人员循"两门"、"两马"和泉金航线往返两岸,争取增设直接往来货运口岸,推动直接往来货运航线延伸到台湾本岛,推动闽台空中直航,增强福建作为两岸交流交往的通道功能。
三、扩大旅游双向对接。充分发挥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扩大"金马澎旅游"客源市场,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全面搭建海峡旅游发展平台,拓展合作空间,提升合作水平,精心打造"海峡旅游"品牌,使福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通道和两岸旅游合作的重要基地。建立海峡两岸旅游互动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和"泉州-澎湖"双向旅游线路,不断丰富"两山"(武夷山、阿里山)、"两水"(大金湖、日月潭)、"两岛"(平潭岛、澎湖岛)等主要旅游景区对接合作的内容,逐步实现闽台旅游优势互补、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和市场互动。精心组织有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全面构建海峡亲情游、商贸游、修学游、宗教游、都会游等海峡旅游产品体系,将海峡两岸旅游区建成全国旅游合作示范区。
四、拓展农业全面合作。大力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为两岸农业合作率先试验,探索新路。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科教信息人力资源交流、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和农业发展机制创新三大平台。实施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工程,发展壮大台湾农业创业园、现代园艺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业、现代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八个合作示范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预警、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五个中心,推动闽台园艺业、精致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对接。
五、促进文化深入交流。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与台湾各界的往来,增进了解,培养互信,精心组织闽台教育、法律、科技、体育等领域的交流活动,深化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环保等方面合作,增强综合效应和持续效应。充分发挥妈祖文化的独特优势,运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资源,提升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层次,促进闽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进一步扩大招收台湾学生来闽就学,推动闽台青少年交流,吸引更多台胞来闽寻根谒祖、探亲旅游,通过文化交融、人员互动和心灵互通,进一步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六、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着眼于推动闽台合作更富成效,健全和落实载体平台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海交会、台交会、花博会、食博会、艺博会、林博会、旅博会、纺博会,以及闽南文化节、妈祖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客家祭祖等涉台交流合作重要载体,积极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闽台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等的作用,增强福建在联系两岸同胞、沟通两岸关系、增进两岸合作中的平台功能。
第七章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支撑体系
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途径。要立足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施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相结合的互利共赢协作模式,完善以创新促开放、以开放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和区域发展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
一、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创新招商引资机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引资规模和质量,增强利用外资的带动效应。完善利用外资政策,合理把握吸引外资的方向和重点,注重吸引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拓宽国际市场营销渠道;注重以产业龙头项目为重点,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带动性强的生产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化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注重利用外资促进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卫生、文化、影视等社会事业发展;注重吸引跨国公司来闽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提升工业设计、技术开发、管理咨询等行业整体水平,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发展水平。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引进技术和开放创新,更加注重开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扩大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的影响。创新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形成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的引资合力,不断拓宽项目源;健全招商项目推介机制,积极开展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活动;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依法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二、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外贸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出口市场、出口商品多元化,健全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机制,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继续巩固和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鼓励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知名的博览会。不断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和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境外加工贸易。有序调控省内资源型产品出口,鼓励进口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和重要资源。培育大型外贸企业,壮大中小外贸企业,鼓励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推进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各种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和反技术壁垒等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应对应诉国际贸易纠纷服务工作,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协调职能,保持良好有序的出口竞争环境。建立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整体运作能力,深入实施"区港联动",抓好厦门象屿保税区--东渡港区"区港联动"试点,加快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出口加工区建设,充分发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在扩大出口中的政策和功能优势。
三、提升闽港澳侨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制,以优势互补为前提,以产业合作为基础,进一步提升闽港澳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
积极搭建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联合招商平台,发挥双方资源优势,联手到海外招商,共享合作成果;建设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发展合作平台,继续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吸引港资投资经营;建设金融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营业性机构或投资参股福建地方金融机构,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福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建设贸易合作平台,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建立福建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营销网络;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平台,深化政策咨询、融资担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合作;建设旅游合作平台,做好旅游中转衔接服务,促进旅游线路对接延伸;建设物流业合作平台,引进物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建设人才合作平台,开展人才培训、课题研究、联合办学等合作,积极从香港地区引进管理、法律、金融、物流、科技等福建急需的人才智力。
深入推进闽澳四项合作。充分发挥澳门与欧盟、葡语系国家等地区的联系平台和娱乐、经贸、商务、酒店、金融等行业发展的服务平台作用,推进闽澳在商务、中小企业、旅游和服务业四个方面的合作,促进闽澳共同繁荣。
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从经济、文化交流入手,建立长效互动机制,切实做好华侨华人特别是其新生代及新华侨华人的工作,充分发挥福建华侨华人众多、爱国爱乡、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引导更多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海外最新侨情动态,扩大"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闽商大会"的影响,大力推动海外侨胞来闽投资。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注重为华侨华人来闽投资创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拓展跨省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不断加强和拓展省际经贸合作,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从更大的市场、更广的空间来谋划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加快建设统一有序的跨区域市场网络。推进专业市场建设与产业集群发展、商品市场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外贸发展与内贸发展的紧密结合,建设发展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域共同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信息设施,加快建设以福州、厦门和泉州为中心的要素市场,促进资本、土地、人才、技术、产权等各类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的合理布局。支持强势企业跨区域投资,促进优势产业扩张。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延伸福建旅游线路和网络,拓展旅游市场。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地方性资本市场联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企业产权交易。促进企业利用股权、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吸引金融企业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人才、劳务、技术合作,推进省际联合攻关生产技术难题。继续推进与周边省份间的粮食、煤炭等的供需合作。
促进区域互动联动。办好"海峡西岸经济区论坛",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影响力。加强与赣湘等省份、浙江温州、广东潮汕等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快推进与周边及内陆省区间的铁路、高速公路等干线通道和能源建设项目的对接,大力推进口岸通关、转关便利化,推行"铁海、公海联运"等模式,使福建港口成为周边及内陆省市新的出海便捷通道。加强港口建设与内陆省区大型企业货物进出需求的对接,吸引内陆省份在连接福建出海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项目,培育发展沿线产业带。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构筑营销网络,支持组织省内企业赴内陆省市举办各种展销活动,扩大闽货影响力。继续做好省际对口支援工作。
五、深化山海协作。建立健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整体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协作机制和扶持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要素配置。发挥高速公路、铁路等快速交通网络作用,促进经济要素跨区域流动。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海峡西岸港口群,在连接港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促进产业跨区域对接和协作配套。协同建设港口配套设施,延伸港口物流等海洋产业和临港工业布局。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各方的受益情况分担投资、联合管理,推进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协调共建。在资源要素流动和区域环境保护中,建立受益方向贡献方实行利益补偿的机制,实行流域下游向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实施开发式扶贫,继续加大对山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的扶持,完善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促进特色资源开发和特色经济发展,加强山海联动发展。
第八章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支撑体系
创新是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增强创新意识,保护创新热情,完善创新机制,鼓励创新实践,使全社会的创造力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重点突破与配套推进相结合,锐意创新与规范推进相结合,勇于攻坚与稳妥推进相结合,继续深化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努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化集体林权配套、农村金融体制和农村流通体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强化农村"六大员"队伍,加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问责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业绩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引入中央企业、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资产重组,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创新的财税政策,完善地方税收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财政性投资资金统筹协调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推行业主法人招标和代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
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形成多元投资、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发展格局。整合社会事业公共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对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加快经营性单位企业化转制,逐步推向市场,实行自主经营。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资本、产权、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市场对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现有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主管政府机构的脱钩和改制,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以项目为载体、人才为支撑、制度为保障,把握创新重点,重视基础研究创新,强化应用研究创新,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与高等教育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渗透和联合攻关,支持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开展下一代网络技术、数字音视频技术、集成电路、动植物育种、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转基因技术、生物活性物质利用、安全食品、生物医学工程、功能材料、复合材料、新能源、海洋开发技术、公共安全技术等方面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加强高新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掌握一批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相对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抓好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环境、海洋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促进产业技术水平提升,造就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建立健全科技基础平台。建立科技资源合理利用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资源整合,打破部门壁垒和条块分割,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四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成长型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加强科研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和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扩大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影响,拓展"6·18"作为项目成果交易的平台效应,发挥其常年性、宽领域、多层次的项目对接机制作用,把以"6·18"为标志的"产学研"各项工作抓深抓透。大力促进科技含量高、带动示范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对接,提高成果对接转化率。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双向互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项目供求双方参加对接的积极性,完善工作机制,把"6·18"办成永不落幕的交易会。
普及推广科学知识与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全民科普行动计划,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和科技入户等科普活动,深入实施星火计划,普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和新型农村医疗与保健技术。
强化各类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鼓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进入企业技术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紧密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创新。加速发展和扶持民办科研机构,鼓励重点外资、合资企业在福建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培养和吸纳创新人才的机制,促使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三、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民营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生力军。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认识,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对民营经济服务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
推进民营经济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支持民营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企业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积极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营造政策措施扶商、社会舆论亲商、科技创新强商、银企互动活商、办事环节利商、依法维权护商的发展氛围,为民营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对民间资本投资的不合理政策限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模式、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平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人才支撑、金融支持和社会中介等方面服务,建立适合市场需要和福建特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与外商合资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技术、资本的联合和重组,加强民营企业上市辅导,扶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九章构建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支撑体系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根本目的。要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培育壮大人才队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素质教育,更加注重教育普惠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整合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各级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建立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贫困学生制度,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生辍学率,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建设好一批职业院校及区域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从业前职业培训、在岗培训、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事业,推动终身教育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把握发展节奏,适度扩大规模,重在提高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加大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与战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增强高等教育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人才保障作用。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拓展办学空间。
重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积极推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向幼儿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整合优化幼儿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
二、强化人才保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做好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工作,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尽其才的人才聚集区。重视各类人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努力造就一大批优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围绕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工程"、各学科人才培养"155专家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促进项目落地和人才集聚。实施人才市场"1211"工程,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化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继续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站点,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或服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努力形成广纳群贤、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使人的才华有展示舞台、人的创造有实现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三、建设文化强省。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资源,形成设施先进配套、市场繁荣有序、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和群众文化丰富多彩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努力使福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力争一批戏剧、电影、歌舞、电视剧、电视栏目、图书等获全国性大奖,主要艺术门类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重视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整合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加快建设社区、乡镇文化设施、中心城市综合性大型文化设施,加强公益性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打造海西特色文化品牌。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福建风貌、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海峡西岸文化影响力。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文物、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妥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开发与弘扬,努力培育一城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鼓励和支持精品创作,培养造就名家大师和一批拔尖人才。
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树立文化经济观念,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创意产业,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重组文化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各类中小文化企业互补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文化产业投资多元化,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拓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扩大与重点国家和地区间文化交流,结合各类外事活动,主动推介福建文化艺术产品,扩大福建对台港澳、对外文化贸易,增加福建文化艺术产品在对台港澳、对外商业演出、会展、市场交易中的市场份额,拓展国际文化市场。
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重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疫情直报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发展民办医院,形成多种形式办医格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改善医德医风,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医疗收费管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对公共卫生的保障责任,加强县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推行省、市、县三级医院挂钩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抓好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和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加快建立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调整城市医疗资源布局,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支持,逐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首诊制度和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竞技体育人才训练体系,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竞技体育水平,发展壮大体育产业。
五、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改善人口结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服务老龄人的公共设施建设,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第十章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体系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目标。要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绿色海峡西岸,形成生态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
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政策引导,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理顺比价关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采取综合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损失浪费,保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节能。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落实节能目标。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落实差别电价,强化工业节能,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做好公共机关、公共场所的节能工作,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用能结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低能耗的机组发电,积极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强节能标准和节能产品标识制度建设。
节水。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沿海缺水地区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节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促进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区域公共设施共享程度。推广节地建筑技术,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按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率。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及时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
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防止过度包装,积极发展和推广散装水泥。
二、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利用,构建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
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进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旧宅基地复垦,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强化耕地质量意识,建立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发展精准农业,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序开展跨区域调水工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服务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加强库区水资源合理调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森林资源。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升资源培育和林产加工水平,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制止滥伐森林行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资源管理、保护和监测评价水平。
海域和岸线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对全省重要港区岸线制定控制性详规,加强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等规划衔接,确保海域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统筹协调岸线、陆域、海域开发布局,保障海峡西岸港口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加强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组织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鼓励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出省、出境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实现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库,提升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科学组织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推行多形式的生态农业模式。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利用财税、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资源再生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循环农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防范与治理相结合,立足于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化学需氧量,建立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利益补偿机制,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源保护区的执法监管,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深入推进"五江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沿岸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江河入海口、陆源对海排污口和重点养殖区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溯源追究制,改善海域环境质量。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对重点煤炭开采区和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区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恢复。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加强对水电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河道采沙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建设布局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全面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防风固沙区、河口湿地区、重要海湾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村镇)、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城市和环境优美乡镇,推进生态城市、绿色社区和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日常监测监管和预警能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环境、近岸海域、空气质量和重要污染源设立自动在线监测,提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
第十一章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繁荣发展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更加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拓展主渠道,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新闻宣传改革创新,提高新闻宣传实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融洽的人际关系。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的精神,激励全省人民在各自岗位上尽责奉献。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减轻创业负担,鼓励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开展国际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完善劳务派遣网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县(市)并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及信息化配套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县(市)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技能型紧缺劳动力培养工程,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员。推进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监督,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协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逐步将合同制务工农民纳入工会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全省各类企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县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完善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提高对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水平。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四、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分配形式并存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建立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依法调整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结构,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适当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例,稳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建设廉租住房,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关心城乡特别是灾区、老区、少数民族、海岛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和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和培训投入,提高其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健全以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家庭财产实名制为基础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加强立法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反渗透、反窃密和反破坏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建立健全涉外管理机制,维护健康的对外交流秩序。
落实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海防、人防工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军民、警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
提升双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服务社会功能。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保障、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等机制,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妥善解决民族和宗教问题。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和反映途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征用、渔业水域滩涂征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药品购销以及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防止建设单位和企业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二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保障措施
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牵动全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各项目标。
一、增强共识,凝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省委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福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在服务服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提升站位,主动融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建功立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新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从更高层面上、更广范围内、更实举措中科学谋划,在主动对接和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各自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二、项目支撑,全面带动。不断深化项目带动,以项目带动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其推进"四位一体"各项建设的重要抓手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运作效能,改进管理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持续不断有效益的项目实现"十一五"规划蓝图,实现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储备、跟踪、落地机制,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重点项目比重、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比重。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项目分级管理,不断完善有利于项目生成、转化、落地的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对接项目成果,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落地。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各项建设的资金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投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活力、创造活力和机制活力。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得以持续落实、基本态势得以持续延伸、整体效应得以持续增强。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消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各项重大举措,适时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后续配套政策,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各类开发建设科学有序,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强化督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体系,细化分解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评估。完善激励机制,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的成功经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对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归纳提升,交流推广,使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部署和举措扎实有效地推进。
四、营造环境,强化服务。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依法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规范各类税费征缴,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改进政府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治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故意刁难等机关弊病,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预测体系,加强各宏观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加强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的"第一道门槛"的效能建设,积极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方式,认真实施《公务员法》,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抓好纠风工作,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推行有效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五、有效作为,拓展效应。一以贯之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持续落实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拓展海西效应中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海西影响,打造海西品牌。继续争取中央和国家部委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更多支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全国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项目中有数量,在大政策中有支持,努力在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激发海内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台港澳同胞、闽籍乡亲、各地闽商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港口对经济要素的集散功能,集聚生产要素,做大做强区域经济。加强福建与周边地区在产业、交通、市场、口岸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合作机制,做好跨区域合作项目的规划衔接和产业引导,推动跨省区产业、基础设施等的对接,推进跨区域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效利用和提升现有跨省区经济协作的联系渠道,建立与周边省区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和合作的各种平台作用,加强区域互动融合,实现合作发展。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在谱写新的篇章,福建发展的美好前景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为全面推进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名词解释
1.资源节约型社会: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为主要内容,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
3."多予少取放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多予"就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实行支农的财政政策和利农的金融政策;"少取"就是要在巩固现有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费负担,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放活"就是要放开农民手脚,搞活农村经济,逐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造为城乡间要素(特别是劳动力)流动的平等环境。
4.农业产业化强龙带动工程:依托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5.氨合成钌催化剂:生产合成氨需要催化剂,20世纪90年代以前世界上主要用铁作为催化剂,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上发明用钌作为催化剂,可明显提高氨合成率,降低能耗。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制的第二代氨合成钌催化剂,是福建省和科技部重大攻关项目,使用该技术可提高氨合成能力43-51%,能耗降低25%,产量提高40%以上,其性能已达到国际水平。
6."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从2005年开始,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广大乡村培育"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7."沃土工程":是指通过对土、水、肥三个资源的优化配置,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农用土壤肥力的精培,水、肥调控的精准,并通过建立健全土壤农化监测体系,提高土壤、肥料和植物的测试能力,从而使农业投入和产出达到最佳效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8."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2003-2010年我省要建设四万多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每年要完成5000公里道路硬化任务,确保全省每个建制村有一条硬化公路通往乡镇或主要干线。
9.水利"六千"工程: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千万亩节水工程、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千公里河道清水工程、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10.造福工程: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每年搬迁2万人以上,五年搬迁10万人以上。
11.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行动,每年治理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到2010年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村镇垃圾治理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2."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加快非规划林地造林、创建园林式乡村为抓手,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推进全省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2006-2020年,全省计划每两年创建绿色小康县3-5个,绿色小康乡10-20个,绿色小康村50-100个,绿色小康户500-1000个。
13."一池三改":推广农村沼气池和改圈、改厕、改厨。
14.经济欠发达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3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实行省级领导挂钩帮扶20个经济欠达县制度的通知》(闽委办〔2004〕33号),明确我省20个经济欠发达县为:松溪县、政和县、光泽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武平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屏南县、柘荣县、平潭县、永泰县、仙游县、安溪县、华安县、平和县。
15."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一纵":即沈海高速(福鼎-诏安);"二纵"福州至诏安公路;"三纵"长深高速(松溪-武平)。"一横"京台线(浦城-东吴港区);"二横"宁武线(宁德湾坞-武夷山);"三横"福银线(闽侯-邵武);"四横"泉南线(晋江-宁化);"五横"厦成线(厦门-长汀);"六横"厦门至三明公路(厦门-沙县);"七横"云霄至武平公路;"八横"漳州-华安-漳平-永安公路。
16."八纵九横"省道网络:八纵指省道S201至S208;九横指省道S301至S309的绿色通道建设。
17.下一代互联网:互联网起源于1969年,1994年开始商业化运行并高速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之一。"十五"期间,我国组织实施了下一代互联网的专项工程。下一代互联网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容量大,支持更多用户;(2)数据传输速度更快,主干网和局域网传输速率将比现在提高100倍到1000倍;(3)互联网络更安全可信;(4)支持大规模实时交互式的网络视频通信;(5)支持大规模移动和漫游服务;(6)更易于管理、盈利模式更清晰等。
18."金农"工程:即农村信息化工程。通过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系统和涉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以及农口系统信息化资源整合等,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19.闽江"北水南调"工程:考虑到我省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均和季节性分布不平衡、局部地区存在工程性缺水的问题,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实行跨区域调水工程。初步考虑从闽江取水通过隧洞供给泉州、莆田、福清、长乐等沿海缺水地区。目前已完成工程规划初稿。
20.红树林引种驯化:为增加红树林资源的种类,改良红树林的品种结构,结合当地的自然特征,从外地引进一个红树林物种或品种,栽培、适应后,进行增植,进一步扩充红树林面积,有
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资源。
21.国际服务外包: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等业务,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国际服务外包具有有效控制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合理配置资源等特性,是国际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手段。
22.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23.口岸"大通关"机制:人员、货物、交通工具进出国境(关)需办理的旅客检查、货物运输、仓储、检查检验、装卸、金融、配送等手续和进行操作作业的全过程,环环相扣,密切配合,目的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
24."区港联动":是指进一步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将保税区的特殊政策覆盖到港区,实现区域联动、功能联动、信息联动、营运联动,拓展和提升保税区和港口的功能,形成保税区与港口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区港联动是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国际通行模式。2004年国家批准我省厦门的象屿保税区与东渡港区实行"区港联动"试点,2006年3月正式封关运作。
25.农村"六大员"队伍:确保每个建制村有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
26.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工程:到2010年,培养引进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10000名职业经理人,培训10000名国有企业基层管理人才。
27.学科人才培养"155专家工程":到2010年,培养造就1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带头人,5000名各学科领域优秀人才。
28.人才市场"1211"工程:一个"做大做强",即做大做强龙头人才市场;两个"重点发展",重点发展专业性市场和行业性市场;一个"大力培育",即大力培育区域性市场;一个"加快建设",即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
2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民实行医疗保障。
30.生态工业:是模拟生态系统的功能,建立起相当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的工业生态链,上游企业的废物、废渣、废气,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变废为宝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或燃料,建立以低消耗、低(或无)污染、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为目标的工业模式。
31.循环农业:是指按照循环经济学的原理,运用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资源、环境、经济有机融为一体、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全新农业经济和生产形式。循环农业有着一般循环经济的三个共同特征:一是减量化,尽量减少进入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节约水、土地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再利用,提高服务农业的生产资料产品利用效率,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三是资源化,农业产品和废弃物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32.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刊登日期:2007-2-16)
第一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意义
进入新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合作与竞争势头强劲、两岸三地经贸关系日益密切的新形势,中共福建省委认真贯彻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决策部署,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着眼于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在历届省委探索实践基础上,在持续开展"四个专题"调研过程中,集中全省人民的智慧,提出并实施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思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视察福建,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寄予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福建发展的极大关心和支持,进一步指明了福建前进的方向。
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为主体,面对台湾,邻近港澳,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西连内陆,涵盖周边,具有自身特点、独特优势、辐射集聚、客观存在的经济区域。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是: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推动全省以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施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实行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两个纲要,建立反腐倡廉和公正选人用人两个长效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基础;落实"六个扎实"的主要任务,实施"八大举措",构建"九大支撑体系";按照"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努力形成"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把握"关键在活、关键在和、关键在实、关键在人"的工作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保持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4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批准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2005年1月福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对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内涵、意义和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了全省人民的思想与行动,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与热情,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成果来之不易,充分反映了福建人民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强烈责任意识,充分展示了福建人民应对风险的气势、攻坚克难的精神、谋求发展的意识和服务全局的合力。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中央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贯彻落实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伟大实践,是福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责任,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福建发展的战略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完善。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有力推进福建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区域协作,逐步形成从环渤海湾到珠江三角洲整个沿海一线的完整发展布局,凸显海峡西岸在东部率先发展、东中西部良性互动的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有利于在加快东部发展中发挥福建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助于福建在新一轮发展中树立新理念、拓展新思路、开辟新空间,充分发挥沿海港口、外向带动、对台合作、生态资源和对内联接等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水平、更优效益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上新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有利于形成服务中西部发展的东南沿海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大型海港、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示范作用,为促进中部崛起、西部开发提供一条快捷顺畅的对外开放战略通道,并不断拓展福建发展空间。
--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经济紧密联系、互动联动、互利共赢,使福建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的结合部、先行区和重要通道,提高台湾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目标任务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福建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必须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开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对台独特优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全面推进福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体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朝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目标迈进。
二、发展目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的目标是:通过10~15年的努力,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新步伐,速度、质量、效益进一步协调,消费、投资、出口进一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成为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
(一)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对外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和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外经贸促进政策体系,对外合作领域和空间不断拓展,对外贸易商品和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步伐加快。国际友城、友协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闽台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闽港闽澳合作全面发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协作更加密切,与中西部及其它省区的合作交流更加深入。
(二)开创统筹协调发展新局面。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促进城乡和地区协调发展,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镇体系更加合理,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以创新型省份和文化强省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进一步协调。
(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繁荣新成就。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轨道,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年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更加健全,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一项长期的战略部署和任务,"十一五"是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全面完成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力争更好更快些,到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28000元。到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向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三、发展布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各级各部门要准确定位、主动融入,凝聚发展合力,强化大局意识,在主动对接、服务全局中作出新贡献;整合优势、合理布局,加强资源整合,优化要素配置,在发挥区域优势、拓展发展空间中展现新格局;外延拓展、内涵深化,创新发展模式,丰富发展内涵,在提高发展质量、推进一体化发展中实现新提升;互动联动、统筹协调,拓宽合作领域,强化整体推进,在加强区域协调、构建和谐社会中力求新作为,努力完善"基本格局",进一步拓展"基本态势"。
(一)延伸两翼、对接两洲。发展壮大闽东北一翼和闽西南一翼,加快对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闽东北一翼要发挥福州省会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形成以福州为中心,周边卫星城紧密连接、分工有序、规模协调的城市体系,促进闽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推动与长江三角洲对接。闽西南一翼要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发挥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和市场融合,推动与珠江三角洲的对接。通过延伸南北两翼,使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两个三角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二)拓展一线、两岸三地。充分挖掘沿海港口、外向带动和对台合作优势,强化福州、厦门、泉州的辐射带动功能,发挥漳州、莆田、宁德拓展一线的骨干作用,突出特色、累积实力,促进全省沿海的全面繁荣。依托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直航试点口岸等闽台合作载体平台,不断拓展闽台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依托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全面提升闽港闽澳合作水平。
(三)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发挥三明、南平、龙岩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借助生态、资源、对内联接等优势,依托出省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山海互动,东西贯通,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跨省区域协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密切与内陆地区的联系,建立统一有序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流动集聚,实现共同发展。
(四)和谐平安、服务全局。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强化福建对台独特地位作用,促进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
四、主要任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完成"六个扎实"的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协调推进农村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
(二)扎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环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发展的过程实现好、发展的成果分配好,不断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实力竞争中掌握发展的主动权,赢得竞争优势,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扎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激活生机和活力。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全球范围内和全国统一大市场中解决发展难题的能力。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
(四)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和要求,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于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的和谐社会。
(五)扎实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充分发挥闽台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努力在紧密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旅游双向对接、农业全面合作、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六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强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对台工作的先行先试示范和辐射效应。
(六)扎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形成昂扬向上、拼搏奋进、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良好氛围,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必须切实做到:
认真落实"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以"活"开拓发展之源,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创新创造,激发各种活力,激活各种要素,让所有活力竞相涌流;以"和"提升发展之势,增强发展合力,在合力推进中求和谐,围绕发展求和谐;以"实"打牢发展之基,注重实际、实干、实效,从实际出发,求实求效,促进发展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以"人"构筑发展之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选人用人公正导向,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和公正廉洁的形象。
切实把握"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把"重在持续"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的重点,持续发展思路,持续发展势头,持续发展举措,持续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始终保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良好态势;"重在提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根本,不断提升发展意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入更高的发展层次;"重在运作"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关键,着力深化项目带动,不断拓展作为空间,切实尽职尽责,确保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落到实处;"重在实效"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目的,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着力实施"八大举措"和构建"九大支撑体系"。扎实实施项目带动、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建设文化强省。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基础设施、闽台合作、扩大开放、改革创新、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谐社会支撑体系建设,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保持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推动工作的气势,鼓励创新、创造、创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的创造性,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发展进入新的更高境界,推进福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三章构建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
产业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依托。要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积极发展服务业,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推动产业集聚,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相互配套、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市场导向,注重科技进步,运用工业化理念,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良种工程",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广节本增效优新技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做好应急种子储备,确保粮食安全。
培植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品牌意识,扶持与保护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扩大名牌产品影响力,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推广立体循环种养模式。畜牧业要突出发展水禽业和草食型畜禽生产,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园艺业要重点发展高品质、上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茶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绿化苗等园艺产品,建设一批种苗繁育基地和园艺生产基地;林产业要推进实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多样性、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五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种苗和花卉、森林食品和药材五大林业基地工程,壮大制浆造纸业、林产化工业、人造板工业、木竹制品业、森林旅游业五大林业支柱产业;水产业要重点发展优势养殖品种,拓展湾外浅海和大水面养殖,建设生态型养殖基地。同时着力培育农业主导产品,积极发展水产品、畜禽、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烟叶、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
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在特色优势产业区域,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产业集群。实施强龙带动工程,培育一批关联带动作用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机制、技术和产品创新。在特色重点农产品中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每个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打造在全国甚至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品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机制,建立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对农药生产、使用的监控力度,严禁使用剧毒农药,提高农产品安全应急防御能力。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认证制度,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开发和鼓励使用低污染、无污染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副产品营销、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咨询、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营销体系,培育发展专业化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扩大和规范订单农业。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整合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把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道路。
二、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加快发展与提升水平并举,产业集聚与优化布局互动,创新管理方式,分产业梳理,按行业推进,着力建设海峡西岸信息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船舶工业、电机产业、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纺织服装鞋业、农林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及配套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任务。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加快转变工业增长方式,在技术升级、结构调整中推动内涵深化,在外延拓展、存量扩张中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推进工业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升级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品牌,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壮大总量规模,提升发展素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临港重化工业,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提高关键零部件的自我配套水平。注重开发和应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系统、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企业管理与电子商务系统、集成制造和网络系统,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整合提升工业园区,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鼓励发展具有特色、形成产业集聚的项目组团或工业园区。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认真实施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建立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坚持自主研发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深化内涵与拓展外延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着力引导发展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信息产业要以加强园区载体建设为重点,培育壮大福州(马尾)显示器件、福清显示器、厦门半导体照明、泉州微波通信、莆田液晶显示等国家级产业园区和福州、厦门软件园及漳州智能小家电产业园,积极发展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光电新型元器件以及集成电路、软件等主导产品。不断提升现有信息产品的技术档次和附加值,促进信息产业从加工组装的低端环节向中高端环节提升。
石化产业要重点建设福建炼化一体化、厦门翔鹭精对苯二甲酸(PTA)、厦门腾龙对二甲苯(PX)、石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东南电化异地搬迁等骨干项目,适时开工建设中化重油深加工项目、三都澳储油项目,引导石化产业中下游产品合理布局与区域分工。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中上游产品及原料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带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以及以替代进口为目标、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少的高分子新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以石化中上游原料为重点的湄洲湾南北岸石化工业基地、以芳烃系列等有机化工及其深加工产品为重点的厦门海沧石化基地以及福州江阴工业区化工项目组团、南平精细化工基地及其关联产品基地。同时,积极鼓励台湾及境外石化企业在我省沿海其他具备条件的区域布局建设大型石化项目。在闽东等地依托大型火电厂推进煤化工项目前期工作。
机械产业要围绕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壮大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等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和农业机械等基本装备产业,加快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和纺织机械等优势与配套产品发展。突出东南汽车、金龙客车等品牌优势,深化与国内外大型汽车集团的战略合作,推进闽东南及闽西北汽车发展与重要零部件开发,发展壮大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泉州船厂、华东船厂等建设,推进福州、福安等现有修造船企业升级,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修造船企业投资布点,支持民营修造船企业发展,着力建设海峡西岸修造船基地。进一步做大厦门太古飞机维修基地,促进福州、厦门、南平、福安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工器材、中小型电机生产,形成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机械制造基地。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福州、厦门国家级和莆田、泉州、漳州、三明等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更多新增长点。集成电路产业要着力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和水平,壮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软件产业要以福州、厦门软件园为依托,重点发展动漫产品和各类应用软件,积极推动信息服务,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集团。光电子产业要加快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园和福州、泉州、漳州等光电产业化项目建设,发展光电子应用产品,建设新型传感器、监视器、特种光学镜头和半导体芯片及封装等项目。生物医药产业要培育发展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现代医疗器械和化学原料药等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要重点发展信息、特种功能、纳米、高性能金属和环境友好等材料、技术和产品,建设光电子硅材料、氨合成钌催化剂等项目。环保产业要加强福州、龙岩等重点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和产品,开发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环境自动监测仪器及设备,培育壮大环保产业集群。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培育国内外知名品牌。纺织服装鞋业要积极开发时装、休闲装、针织服装和制鞋等产品,壮大服装鞋业品牌企业,重点建设一批骨干项目,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贸易等为一体的我国纺织服装鞋业中心。建筑业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做专做精专业企业。建材工业要发展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石材、建筑陶瓷和水暖器材等优势产业,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优质浮法玻璃及其深加工,提高福建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冶金工业要调整优化钢铁工业结构,积极推动省内骨干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和国内外大企业合作,争取国家在沿海布点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积极稳妥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提高铜、铝、钨、钼、稀土等行业精深加工水平。林产工业要大力推进林浆纸和林板一体化,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重点推进临港大型林浆纸项目,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的木竹加工骨干项目。食品工业要大力发展绿色天然食品、方便食品、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和果蔬饮料等,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工艺美术行业要围绕石雕、木雕和陶瓷、树脂、藤铁工艺品等重点产业,加快德化陶瓷、莆田木雕、泉州树脂、惠安石雕等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高质量花色品种,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把服务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力度推进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制定有效的措施,扩大和引导消费需求,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消费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在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的比重。
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推进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交通运输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强网络资源整合,提高信息网络综合服务能力,完善信息通信网的应用体系。现代物流业要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扶持一批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金融保险业要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发展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增强金融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丰富福建银行业机构门类和组织形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突出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统筹兼顾企业自主创新及中小企业、农业、再就业和教育助学等薄弱环节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大力培育资本市场,促进货币、证券、外汇、黄金等各类金融市场发展。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商务服务业要完善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广告会展、策划创意、信息咨询和法律服务等行业,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商务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丰富消费性服务业。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居民收入,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引导居民消费升级。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商贸服务业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改造提升百货、批发市场等传统流通业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区商贸服务网络。房地产业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引导,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和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制度;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社区服务业要结合城市规划和建设,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网点,整合和改造现有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建立完善老年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挥福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对台旅游区位优势,突出"海峡旅游"主题,积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链,打造海峡西岸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形成北起宁德,经福州、莆田,至泉州、厦门、漳州的东部蓝色滨海旅游带,和北起武夷山,经南平、三明至龙岩的西部绿色生态旅游带。壮大以武夷山为中心的闽北旅游、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旅游、以厦门为中心的闽南旅游和以龙岩为中心的闽西旅游等旅游产业集群。推进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等旅游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功能。精心打造旅游品牌,继续提升武夷山、鼓浪屿、妈祖文化、海丝文化、泰宁大金湖等比较完善的品牌,拓展完善福建土楼、古田会址、滨海火山等基本成熟的品牌,重点培育白水洋、昙石山等正在崛起的品牌。逐步完善八闽精华旅游、海峡西岸游船旅游、武夷山绿三角旅游、闽西南山海旅游、闽江流域生态旅游、闽台缘旅游、闽台港澳游轮旅游、平潭、东山等海岛旅游、闽东北亲水旅游、客家祭祖旅游、闽粤名城特区旅游、闽赣红色摇篮旅游、闽南惠女风情旅游、闽东畲族风情旅游、闽浙赣名山旅游等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旅游重点项目,丰富旅游产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大力拓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游。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中国武夷山旅游节、妈祖文化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节、红色圣地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扩大福建旅游影响力。
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坚持陆域和海域开发联动,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海洋科技,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逐步增强海洋经济实力,使海洋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积极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建设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基地和立体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积极拓展远洋和深海渔业。以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保鲜水平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布局,建设厦门湾、湄洲湾、兴化湾、罗源湾、三都澳、东山湾等临港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造船、石化、汽车、冶金、浆纸及木材加工、能源等产业。强化以物流服务为核心的港口竞争优势,以港口物流现代化提升海洋运输业。培育发展集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历史文化和都市体验为一体的滨海旅游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船舶、游艇和各种大中型船舶修造。积极培育海洋药品和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科技推广与信息服务等产业。
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实施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九龙江口和东山湾等海洋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建立一批生物多样性和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区。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恢复。继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减轻捕捞强度。合理开发海域资源,分类开发岛屿资源。
积极发展海洋科技。坚持科技兴海,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建立国家南方海洋科研中心,构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基础平台,重点开发海洋生物育种、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活性物质提取、海洋药物、海洋化工、海水利用、风能及潮汐能等领域。加快先进适用科技在海洋开发主要领域的应用推广。充分发挥海洋科研、学科优势,培育海洋人才,提高海洋知识与技术创新水平。
优化海洋开发布局。按照海岸、海岛、近海、远洋的层次,加快推进海岸带开发。培育一批海洋经济强县(市),壮大一批海洋龙头企业,形成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海洋产业集聚区,加快开发诏安湾、东山湾、同安湾、兴化湾、罗源湾、福宁湾、沙埕港湾、福清湾、三都澳等海湾及平潭岛近岸海域海洋牧场,积极利用湾外浅海资源,拓展海洋开发空间。
第四章构建统筹协调的城乡支撑体系
统筹城乡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在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城乡走上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道路。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实施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努力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繁荣农村经济。坚持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服务业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培育壮大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选择拥有丰富自然景观和浓厚地域文化的乡(镇)村为重点,大力发展海峡西岸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工业推动、城市带动,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有效引导和扶持农村立足当地优势,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拓宽农民非农收入渠道和来源,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养具有大中专学历的高级农民。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明法律、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民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农民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星级农户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农田,实施"沃土工程"、旱片整治工程、省级商品粮基地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合理稳妥地实施围垦工程。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水利"六千"和"村村通客车"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建设,加大实施"造福工程"帮扶力度,加快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卫生、文化和体育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强化乡村建设规划与管理,推进村庄整理,指导农村建房,促进集约用地,整治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行动,实施以"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为基本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和能力建设,扩大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推进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活动,引导村民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体现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深化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努力推进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逐步消除乡村债务,防止新的债务产生。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壮大城市实力,凸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带动有力的城镇体系。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培育壮大中心城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强化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福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重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加快实施一城两翼双轴线发展战略,推动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跨越式、组团式发展,构筑临江向海、山水相间的沿江滨海现代化城市新格局,在规划、发展、建设、管理、环境等方面实现新提升。厦门市要做好"特、港、创、建、带"五篇文章,着力构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航运物流中心、旅游商贸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和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泉州市要突出集聚、提升、拓展,实施港城联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漳州市要打造两岸经贸合作、新兴制造业和优质食品供应基地,建成与厦门特区互动、对台合作紧密、对外开放领先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三明市要优化永安-三明-沙县城市主轴线发展布局,建设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成为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莆田市要依托湄洲湾做大做强港口经济,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南平市要积极推进向建瓯-建阳-武夷山和顺昌-邵武两翼高速公路沿线拓展,加快闽北工业集中区和新兴城市发展,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腹地、南接北联战略通道、中国南方生态绿谷。龙岩市要以闽粤赣边交通枢纽和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要素,以生态型产业集聚与扩展为支撑,建设成为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宁德市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成为连接长江三角洲的前沿区域、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联接内陆与海外的重要出海口和海峡西岸东北翼富有竞争力的新增长区域。同时要积极推进海峡西岸区域城市联盟,促进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城市及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协调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挖掘潜力、完善功能、增强集聚、扩大规模、凸显特色,积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集镇,重点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成为中心集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统筹规划建设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夯实小城镇经济基础。兴建小城镇各类市场和商业街,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就业和居住环境。
三、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促进经济较发达县(市)率先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公共服务,推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为中等城市。推动中等发展水平县(市)更好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强化产业支撑,促进设施合理配套、特色鲜明突出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扶持经济欠发达县加快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强"造血"功能,培育县域特色工业组团,继续抓好"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科技富民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县域推动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承接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协作和吸纳扩大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城乡要素的吸纳能力。强化县域间产业发展的分工协作,实现协调有序发展。
四、建立城乡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城乡公共服务均等供给制度、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改革劳动和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农村信用社协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切实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推广农村信用小额信贷,建立支农贷款风险基金和农业保险制度。各大中城市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金等对农村的支持,鼓励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到农村开展服务,引导城市资金、物资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实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
第五章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保障。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进一步推进交通、能源、防灾减灾、市政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建设以大型港口为依托,连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国家及省级干线公路和民航机场的客货运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对接国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海峡西岸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增强对外对内交流能力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
港口。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整合港湾资源,细化港口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积极参与全国港口分工,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加快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区和泉州新港,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及疏港公路和铁路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形成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内陆腹地、带动临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大型化、信息化的海峡西岸港口群。同时要推进内河航道综合整治,畅通内河航运,推进河海联运。
铁路。加快建设高标准、大容量铁路大通道,建成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温(州)福(州)、福(州)厦(门)和厦(门)深(圳)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龙(岩)厦(门)铁路、连接中北部地区的向(塘)莆(田)铁路,并加强海峡西岸铁路网与国家高速铁路、干线铁路网的联系。开展功能整合和扩能提速,改造提升赣(州)龙(岩)、横(峰)南(平)、鹰(潭)厦(门)、外(洋)福(州)、漳(平)龙(岩)和漳(平)泉(州)肖(厝)等既有铁路等级,利用多元化投资建设一批铁路支线,积极发展城际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和海铁联运。统筹规划建设福州、厦门等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通铁路,形成线路通畅、功能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
高速公路。加快建设龙(岩)长(汀)、浦(城)南(平)、泉(州)三(明)、永(安)武(平)、宁(德)武(夷山)等干线高速公路、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及连接县城、重要旅游区、沿海港口的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构建"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缩短各县(市)通达高速公路时间,逐步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完善"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网络,加快县、乡、村道路建设改造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实施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撤渡改桥、陆岛交通、农村客运站等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交通工程,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重要城市、工农业生产中心、交通枢纽和主要海陆口岸相连通。
空港。完善机场发展布局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部分支线机场,进行现有机场通航安全等设施更新改造,充分发挥机场设施能力,增加开辟国内外新航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福州、厦门国际机场综合营运能力,完善晋江、武夷山、连城机场的设施配套,加快沙县机场建设,推进霞浦、莆田等机场前期工作,形成以福州、厦门国际机场为主,晋江、武夷山、连城、沙县等中小机场为辅,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
二、建设沿海重要能源基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清洁、高效电源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我国沿海的重要能源基地。
电力。把电力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抓,以电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加快电力产业化发展步伐。优化电源点布局,加快负荷中心电源建设,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建立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保障体系。建设燃气电厂,加快发展核电,改善电源结构。充分利用沿海港口条件和厂址资源,合理布局发展大型沿海煤电。合理利用水能资源,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电网。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全省500千伏大环网和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建设,进一步改造完善城乡电网。加强与周边省区电网联系,推进福建与广东电网联网,建设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与国家特高压电网工程相衔接,把福建电网建成与电源点和负荷中心协调发展、满足用电需求、结构坚强合理、运行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经济的现代化电网。
新能源开发。加强新能源调查、勘探和评价,优先开发技术比较成熟、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前景比较好的新能源品种,以开发利用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为重点,兼顾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扎实做好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分期分批开发条件较好的沿海陆地大型风电场,推广沼气、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能源储备。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增加资源储量,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生产供应基地。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和输气(天然气)、输油(油品)管道网。
三、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以方便居民生活、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城市特色、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对外交通和内部道路的衔接,提高城区路网密度,完善路网结构,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提高城市道路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强化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建筑景观整治力度,优化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制订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建立起以公共交通为主,各种交通运输配套的城市交通体系。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加强城镇供水水源保护,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建设城市直饮水系统。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发展城市管道供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十一五"期间每个设市城市和主要流域的县都要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一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加
强城市各类公园、中心绿地和重要地段、江河湖海沿岸的绿化建设,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丰富城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规划建设一批公共人防设施,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应用、保障安全"的思路,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字福建"信息化基础设施。发展提升通信网络,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宽带接入网和业务支撑网。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信息网,健全政务网安全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福建三农服务网、重点新闻网、社会保障网等重点网络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内和部门间的信息公开、共享与协同办公,推进政府信息社会化增值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众服务和应用水平。抓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省级试点工作,整合各资源环境部门信息,统一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完善信息服务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建设,重点抓好三大中心城市数字化示范,建设统一空间定位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和交换平台,建设城市社区管理和应急联动公共服务应用信息系统,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化多平台、多形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万村千乡上网工程",推动宽带进村,构建三农信息化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实施"金农"工程,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服务,提高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推进人口、社会事业、海洋开发、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便民服务,提高"数字福建"应用水平。
五、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统一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安全。
江海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以"五江两溪"干流为重点的江河堤防工程和洪水预警报系统升级改造,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加快中心城市排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内河综合整治,强化中心城市防内涝能力。继续推进县级城区排涝设施建设。完成保护千亩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强化加固,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
蓄水调水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在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库。加快规划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调水工程,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水利枢纽工程。
水利工程除险保安。继续推进水库保安工程建设,抓好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基本消除重点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各类病险库加固任务,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提高防洪兴利能力。同时要加强农业灌溉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保障作用。
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渔港渔船安全。加快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风暴潮、台风、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和海难救助、溢油、危险品泄漏等海上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抓好一批重点渔港建设,形成沿海重点渔区布局合理、大中小船型兼顾、生产配套条件完善,以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重点、海岛型渔港、二级渔港和三级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避风港)体系。建立完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措施和救助体系,提高应对海上渔船遇险遇难报警、救助指挥等海上渔业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指挥能力和救助能力。
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抓好东山、长乐、福清、平潭等50个县(市、区)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和红树林建设等,加强高效防护林体系建设、低效低质林改造、红树林引种驯化等示范工作,调整优化树种结构,积极创新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强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敖江、木兰溪、交溪(赛江)等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加快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森林病虫害预警控灾体系和水产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形成设施相对完善、应急反应快速的农林牧渔病害预警控灾体系。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森林火灾防治。加快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航空护林灭火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加强综合气象探测网建设,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平台,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拓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建设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系统,在主要城市建立城市环境气象特种观测和城市环境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地震灾害预警救援。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严格新建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加快修订和严格实施新建住房特别是公共场所和主要建筑物抗震标准,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地震救助体系。
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继续加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抓好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第六章构建优势独特的闽台交流合作支撑体系
服务祖国统一大业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立足点。要认真贯彻和主动呼应中央对台工作战略部署,把握海峡两岸关系出现新变化的机遇,充分发挥闽台"五缘"优势,着力先行先试,争取更多作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凡是对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有利的事,我们都要积极探索,努力做好。
一、密切闽台经贸联系。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加强信息、机械、石化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强闽台服务业合作,联手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物流中心。建立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扩大两岸金融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与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在互设金融机构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发挥现有台商投资区的"窗口"功能和带动作用,推动福建企业和台资企业加强产业配套,增强产业集聚功能,使福建成为对台产业合作的重要基地。扩大对台直接贸易和小额贸易,做好输台渔工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台商投诉协调机制和法律服务机制,切实保护在闽台商的正当权益,为台胞来闽投资兴业、交往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推动闽台经贸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
二、推动两岸直接"三通"。发挥福建在促进海峡两岸合作和交流的重要通道作用,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推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健全闽台两岸人流、物流往来有效管理机制,便捷通关入境,争取更多台湾本岛民众和大陆赴台人员循"两门"、"两马"和泉金航线往返两岸,争取增设直接往来货运口岸,推动直接往来货运航线延伸到台湾本岛,推动闽台空中直航,增强福建作为两岸交流交往的通道功能。
三、扩大旅游双向对接。充分发挥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扩大"金马澎旅游"客源市场,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全面搭建海峡旅游发展平台,拓展合作空间,提升合作水平,精心打造"海峡旅游"品牌,使福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通道和两岸旅游合作的重要基地。建立海峡两岸旅游互动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和"泉州-澎湖"双向旅游线路,不断丰富"两山"(武夷山、阿里山)、"两水"(大金湖、日月潭)、"两岛"(平潭岛、澎湖岛)等主要旅游景区对接合作的内容,逐步实现闽台旅游优势互补、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和市场互动。精心组织有影响的旅游节庆活动,全面构建海峡亲情游、商贸游、修学游、宗教游、都会游等海峡旅游产品体系,将海峡两岸旅游区建成全国旅游合作示范区。
四、拓展农业全面合作。大力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的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为两岸农业合作率先试验,探索新路。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科教信息人力资源交流、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和农业发展机制创新三大平台。实施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工程,发展壮大台湾农业创业园、现代园艺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业、现代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八个合作示范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预警、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五个中心,推动闽台园艺业、精致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对接。
五、促进文化深入交流。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与台湾各界的往来,增进了解,培养互信,精心组织闽台教育、法律、科技、体育等领域的交流活动,深化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环保等方面合作,增强综合效应和持续效应。充分发挥妈祖文化的独特优势,运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资源,提升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层次,促进闽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文化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进一步扩大招收台湾学生来闽就学,推动闽台青少年交流,吸引更多台胞来闽寻根谒祖、探亲旅游,通过文化交融、人员互动和心灵互通,进一步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六、加强载体平台建设。着眼于推动闽台合作更富成效,健全和落实载体平台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海交会、台交会、花博会、食博会、艺博会、林博会、旅博会、纺博会,以及闽南文化节、妈祖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客家祭祖等涉台交流合作重要载体,积极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闽台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等的作用,增强福建在联系两岸同胞、沟通两岸关系、增进两岸合作中的平台功能。
第七章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支撑体系
扩大对外开放、深化区域合作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途径。要立足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施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相结合的互利共赢协作模式,完善以创新促开放、以开放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和区域发展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
一、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创新招商引资机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引资规模和质量,增强利用外资的带动效应。完善利用外资政策,合理把握吸引外资的方向和重点,注重吸引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拓宽国际市场营销渠道;注重以产业龙头项目为重点,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带动性强的生产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化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注重利用外资促进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卫生、文化、影视等社会事业发展;注重吸引跨国公司来闽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地区总部,提升工业设计、技术开发、管理咨询等行业整体水平,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发展水平。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引进技术和开放创新,更加注重开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扩大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的影响。创新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形成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的引资合力,不断拓宽项目源;健全招商项目推介机制,积极开展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活动;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服务机制。依法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二、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外贸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出口市场、出口商品多元化,健全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机制,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继续巩固和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鼓励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加国际知名的博览会。不断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和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境外加工贸易。有序调控省内资源型产品出口,鼓励进口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和重要资源。培育大型外贸企业,壮大中小外贸企业,鼓励优势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支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推进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各种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和反技术壁垒等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应对应诉国际贸易纠纷服务工作,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协调职能,保持良好有序的出口竞争环境。建立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整体运作能力,深入实施"区港联动",抓好厦门象屿保税区--东渡港区"区港联动"试点,加快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出口加工区建设,充分发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在扩大出口中的政策和功能优势。
三、提升闽港澳侨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制,以优势互补为前提,以产业合作为基础,进一步提升闽港澳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
积极搭建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建设联合招商平台,发挥双方资源优势,联手到海外招商,共享合作成果;建设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发展合作平台,继续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吸引港资投资经营;建设金融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营业性机构或投资参股福建地方金融机构,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福建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建设贸易合作平台,扩大对港贸易和转口贸易,建立福建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营销网络;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平台,深化政策咨询、融资担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合作;建设旅游合作平台,做好旅游中转衔接服务,促进旅游线路对接延伸;建设物流业合作平台,引进物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建设人才合作平台,开展人才培训、课题研究、联合办学等合作,积极从香港地区引进管理、法律、金融、物流、科技等福建急需的人才智力。
深入推进闽澳四项合作。充分发挥澳门与欧盟、葡语系国家等地区的联系平台和娱乐、经贸、商务、酒店、金融等行业发展的服务平台作用,推进闽澳在商务、中小企业、旅游和服务业四个方面的合作,促进闽澳共同繁荣。
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从经济、文化交流入手,建立长效互动机制,切实做好华侨华人特别是其新生代及新华侨华人的工作,充分发挥福建华侨华人众多、爱国爱乡、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引导更多的华侨华人支持和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同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海外最新侨情动态,扩大"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闽商大会"的影响,大力推动海外侨胞来闽投资。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注重为华侨华人来闽投资创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拓展跨省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不断加强和拓展省际经贸合作,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从更大的市场、更广的空间来谋划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加快建设统一有序的跨区域市场网络。推进专业市场建设与产业集群发展、商品市场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外贸发展与内贸发展的紧密结合,建设发展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域共同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畅通流动。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信息设施,加快建设以福州、厦门和泉州为中心的要素市场,促进资本、土地、人才、技术、产权等各类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的合理布局。支持强势企业跨区域投资,促进优势产业扩张。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延伸福建旅游线路和网络,拓展旅游市场。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地方性资本市场联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企业产权交易。促进企业利用股权、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吸引金融企业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人才、劳务、技术合作,推进省际联合攻关生产技术难题。继续推进与周边省份间的粮食、煤炭等的供需合作。
促进区域互动联动。办好"海峡西岸经济区论坛",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影响力。加强与赣湘等省份、浙江温州、广东潮汕等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快推进与周边及内陆省区间的铁路、高速公路等干线通道和能源建设项目的对接,大力推进口岸通关、转关便利化,推行"铁海、公海联运"等模式,使福建港口成为周边及内陆省市新的出海便捷通道。加强港口建设与内陆省区大型企业货物进出需求的对接,吸引内陆省份在连接福建出海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项目,培育发展沿线产业带。引导企业有针对性地构筑营销网络,支持组织省内企业赴内陆省市举办各种展销活动,扩大闽货影响力。继续做好省际对口支援工作。
五、深化山海协作。建立健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整体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协作机制和扶持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要素配置。发挥高速公路、铁路等快速交通网络作用,促进经济要素跨区域流动。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海峡西岸港口群,在连接港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促进产业跨区域对接和协作配套。协同建设港口配套设施,延伸港口物流等海洋产业和临港工业布局。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各方的受益情况分担投资、联合管理,推进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协调共建。在资源要素流动和区域环境保护中,建立受益方向贡献方实行利益补偿的机制,实行流域下游向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实施开发式扶贫,继续加大对山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的扶持,完善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促进特色资源开发和特色经济发展,加强山海联动发展。
第八章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支撑体系
创新是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增强创新意识,保护创新热情,完善创新机制,鼓励创新实践,使全社会的创造力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重点突破与配套推进相结合,锐意创新与规范推进相结合,勇于攻坚与稳妥推进相结合,继续深化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努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化集体林权配套、农村金融体制和农村流通体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强化农村"六大员"队伍,加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问责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业绩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引入中央企业、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资产重组,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创新的财税政策,完善地方税收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财政性投资资金统筹协调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推行业主法人招标和代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
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形成多元投资、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发展格局。整合社会事业公共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对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加快经营性单位企业化转制,逐步推向市场,实行自主经营。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资本、产权、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市场对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现有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主管政府机构的脱钩和改制,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以项目为载体、人才为支撑、制度为保障,把握创新重点,重视基础研究创新,强化应用研究创新,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与高等教育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渗透和联合攻关,支持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开展下一代网络技术、数字音视频技术、集成电路、动植物育种、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转基因技术、生物活性物质利用、安全食品、生物医学工程、功能材料、复合材料、新能源、海洋开发技术、公共安全技术等方面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加强高新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掌握一批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相对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抓好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环境、海洋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促进产业技术水平提升,造就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建立健全科技基础平台。建立科技资源合理利用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资源整合,打破部门壁垒和条块分割,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四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成长型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加强科研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和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扩大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影响,拓展"6·18"作为项目成果交易的平台效应,发挥其常年性、宽领域、多层次的项目对接机制作用,把以"6·18"为标志的"产学研"各项工作抓深抓透。大力促进科技含量高、带动示范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对接,提高成果对接转化率。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双向互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项目供求双方参加对接的积极性,完善工作机制,把"6·18"办成永不落幕的交易会。
普及推广科学知识与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全民科普行动计划,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和科技入户等科普活动,深入实施星火计划,普及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和新型农村医疗与保健技术。
强化各类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鼓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进入企业技术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紧密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创新。加速发展和扶持民办科研机构,鼓励重点外资、合资企业在福建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培养和吸纳创新人才的机制,促使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一批骨干企业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三、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民营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生力军。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认识,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对民营经济服务水平,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
推进民营经济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支持民营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促进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企业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积极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营造政策措施扶商、社会舆论亲商、科技创新强商、银企互动活商、办事环节利商、依法维权护商的发展氛围,为民营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对民间资本投资的不合理政策限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
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模式、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平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人才支撑、金融支持和社会中介等方面服务,建立适合市场需要和福建特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与外商合资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种形式,开展生产、技术、资本的联合和重组,加强民营企业上市辅导,扶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九章构建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支撑体系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根本目的。要大力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培育壮大人才队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经济和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注重素质教育,更加注重教育普惠性,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整合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全面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各级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建立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贫困学生制度,努力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特别是女生辍学率,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培养层次,建设好一批职业院校及区域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从业前职业培训、在岗培训、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事业,推动终身教育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把握发展节奏,适度扩大规模,重在提高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加大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与战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增强高等教育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人才保障作用。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水平。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拓展办学空间。
重视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积极推进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向幼儿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整合优化幼儿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设施建设。
二、强化人才保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做好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工作,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政策配套、机制灵活、环境宽松、人尽其才的人才聚集区。重视各类人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努力造就一大批优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物。围绕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工程"、各学科人才培养"155专家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坚持产业聚才、项目引才,促进项目落地和人才集聚。实施人才市场"1211"工程,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化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继续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站点,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创业或服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努力形成广纳群贤、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使人的才华有展示舞台、人的创造有实现空间,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三、建设文化强省。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资源,形成设施先进配套、市场繁荣有序、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和群众文化丰富多彩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努力使福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力争一批戏剧、电影、歌舞、电视剧、电视栏目、图书等获全国性大奖,主要艺术门类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重视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整合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加快建设社区、乡镇文化设施、中心城市综合性大型文化设施,加强公益性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打造海西特色文化品牌。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福建风貌、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海峡西岸文化影响力。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强文物、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妥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开发与弘扬,努力培育一城一品、一地一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鼓励和支持精品创作,培养造就名家大师和一批拔尖人才。
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树立文化经济观念,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创意产业,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型文化企业,重组文化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各类中小文化企业互补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支持文化产业投资多元化,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拓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扩大与重点国家和地区间文化交流,结合各类外事活动,主动推介福建文化艺术产品,扩大福建对台港澳、对外文化贸易,增加福建文化艺术产品在对台港澳、对外商业演出、会展、市场交易中的市场份额,拓展国际文化市场。
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重视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疫情直报和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发展民办医院,形成多种形式办医格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改善医德医风,规范医疗行为,严格医疗收费管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对公共卫生的保障责任,加强县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推行省、市、县三级医院挂钩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抓好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和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加快建立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调整城市医疗资源布局,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支持,逐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首诊制度和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竞技体育人才训练体系,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竞技体育水平,发展壮大体育产业。
五、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改善人口结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服务老龄人的公共设施建设,实施爱心护理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第十章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体系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目标。要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绿色海峡西岸,形成生态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
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政策引导,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理顺比价关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采取综合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损失浪费,保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节能。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落实节能目标。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落实差别电价,强化工业节能,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做好公共机关、公共场所的节能工作,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用能结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低能耗的机组发电,积极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强节能标准和节能产品标识制度建设。
节水。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沿海缺水地区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节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促进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区域公共设施共享程度。推广节地建筑技术,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按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率。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及时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
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防止过度包装,积极发展和推广散装水泥。
二、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利用,构建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
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进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旧宅基地复垦,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强化耕地质量意识,建立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发展精准农业,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序开展跨区域调水工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服务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加强库区水资源合理调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森林资源。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升资源培育和林产加工水平,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制止滥伐森林行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资源管理、保护和监测评价水平。
海域和岸线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对全省重要港区岸线制定控制性详规,加强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等规划衔接,确保海域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统筹协调岸线、陆域、海域开发布局,保障海峡西岸港口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加强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组织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鼓励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出省、出境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实现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库,提升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科学组织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推行多形式的生态农业模式。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利用财税、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资源再生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循环农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防范与治理相结合,立足于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化学需氧量,建立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利益补偿机制,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源保护区的执法监管,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深入推进"五江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沿岸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江河入海口、陆源对海排污口和重点养殖区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溯源追究制,改善海域环境质量。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对重点煤炭开采区和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区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恢复。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加强对水电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河道采沙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建设布局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全面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防风固沙区、河口湿地区、重要海湾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村镇)、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城市和环境优美乡镇,推进生态城市、绿色社区和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日常监测监管和预警能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环境、近岸海域、空气质量和重要污染源设立自动在线监测,提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
第十一章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繁荣发展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更加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拓展主渠道,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新闻宣传改革创新,提高新闻宣传实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融洽的人际关系。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的精神,激励全省人民在各自岗位上尽责奉献。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减轻创业负担,鼓励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开展国际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完善劳务派遣网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县(市)并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及信息化配套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县(市)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技能型紧缺劳动力培养工程,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员。推进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监督,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协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逐步将合同制务工农民纳入工会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全省各类企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县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完善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提高对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水平。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四、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分配形式并存和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建立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依法调整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结构,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适当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例,稳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建设廉租住房,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关心城乡特别是灾区、老区、少数民族、海岛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和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和培训投入,提高其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健全以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家庭财产实名制为基础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
五、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加强立法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反渗透、反窃密和反破坏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建立健全涉外管理机制,维护健康的对外交流秩序。
落实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海防、人防工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军民、警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
提升双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服务社会功能。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保障、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等机制,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妥善解决民族和宗教问题。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和反映途径,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征用、渔业水域滩涂征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药品购销以及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防止建设单位和企业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二章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保障措施
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牵动全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各项目标。
一、增强共识,凝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省委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福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上来、统一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在服务服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提升站位,主动融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建功立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更新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从更高层面上、更广范围内、更实举措中科学谋划,在主动对接和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各自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二、项目支撑,全面带动。不断深化项目带动,以项目带动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其推进"四位一体"各项建设的重要抓手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运作效能,改进管理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持续不断有效益的项目实现"十一五"规划蓝图,实现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储备、跟踪、落地机制,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重点项目比重、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比重。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项目分级管理,不断完善有利于项目生成、转化、落地的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对接项目成果,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落地。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各项建设的资金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投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活力、创造活力和机制活力。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得以持续落实、基本态势得以持续延伸、整体效应得以持续增强。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消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各项重大举措,适时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后续配套政策,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各类开发建设科学有序,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强化督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体系,细化分解各项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评估。完善激励机制,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的成功经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对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归纳提升,交流推广,使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部署和举措扎实有效地推进。
四、营造环境,强化服务。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增强依法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规范各类税费征缴,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改进政府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治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故意刁难等机关弊病,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预测体系,加强各宏观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加强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的"第一道门槛"的效能建设,积极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方式,认真实施《公务员法》,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抓好纠风工作,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推行有效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五、有效作为,拓展效应。一以贯之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持续落实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拓展海西效应中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海西影响,打造海西品牌。继续争取中央和国家部委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更多支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全国大格局中有位置,在大项目中有数量,在大政策中有支持,努力在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激发海内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台港澳同胞、闽籍乡亲、各地闽商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港口对经济要素的集散功能,集聚生产要素,做大做强区域经济。加强福建与周边地区在产业、交通、市场、口岸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合作机制,做好跨区域合作项目的规划衔接和产业引导,推动跨省区产业、基础设施等的对接,推进跨区域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效利用和提升现有跨省区经济协作的联系渠道,建立与周边省区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机制,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和合作的各种平台作用,加强区域互动融合,实现合作发展。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在谱写新的篇章,福建发展的美好前景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人民,为全面推进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名词解释
1.资源节约型社会: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为主要内容,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
3."多予少取放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多予"就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实行支农的财政政策和利农的金融政策;"少取"就是要在巩固现有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取消不应由农民承担的税费负担,最终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放活"就是要放开农民手脚,搞活农村经济,逐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造为城乡间要素(特别是劳动力)流动的平等环境。
4.农业产业化强龙带动工程:依托四大主导产业和十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5.氨合成钌催化剂:生产合成氨需要催化剂,20世纪90年代以前世界上主要用铁作为催化剂,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上发明用钌作为催化剂,可明显提高氨合成率,降低能耗。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制的第二代氨合成钌催化剂,是福建省和科技部重大攻关项目,使用该技术可提高氨合成能力43-51%,能耗降低25%,产量提高40%以上,其性能已达到国际水平。
6."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从2005年开始,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广大乡村培育"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7."沃土工程":是指通过对土、水、肥三个资源的优化配置,综合开发利用,实现农用土壤肥力的精培,水、肥调控的精准,并通过建立健全土壤农化监测体系,提高土壤、肥料和植物的测试能力,从而使农业投入和产出达到最佳效果,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8."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2003-2010年我省要建设四万多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每年要完成5000公里道路硬化任务,确保全省每个建制村有一条硬化公路通往乡镇或主要干线。
9.水利"六千"工程: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千万亩节水工程、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千公里河道清水工程、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10.造福工程: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贫困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每年搬迁2万人以上,五年搬迁10万人以上。
11.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行动,每年治理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到2010年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村镇垃圾治理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2."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加快非规划林地造林、创建园林式乡村为抓手,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推进全省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2006-2020年,全省计划每两年创建绿色小康县3-5个,绿色小康乡10-20个,绿色小康村50-100个,绿色小康户500-1000个。
13."一池三改":推广农村沼气池和改圈、改厕、改厨。
14.经济欠发达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3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实行省级领导挂钩帮扶20个经济欠达县制度的通知》(闽委办〔2004〕33号),明确我省20个经济欠发达县为:松溪县、政和县、光泽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武平县、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屏南县、柘荣县、平潭县、永泰县、仙游县、安溪县、华安县、平和县。
15."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一纵":即沈海高速(福鼎-诏安);"二纵"福州至诏安公路;"三纵"长深高速(松溪-武平)。"一横"京台线(浦城-东吴港区);"二横"宁武线(宁德湾坞-武夷山);"三横"福银线(闽侯-邵武);"四横"泉南线(晋江-宁化);"五横"厦成线(厦门-长汀);"六横"厦门至三明公路(厦门-沙县);"七横"云霄至武平公路;"八横"漳州-华安-漳平-永安公路。
16."八纵九横"省道网络:八纵指省道S201至S208;九横指省道S301至S309的绿色通道建设。
17.下一代互联网:互联网起源于1969年,1994年开始商业化运行并高速发展,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之一。"十五"期间,我国组织实施了下一代互联网的专项工程。下一代互联网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容量大,支持更多用户;(2)数据传输速度更快,主干网和局域网传输速率将比现在提高100倍到1000倍;(3)互联网络更安全可信;(4)支持大规模实时交互式的网络视频通信;(5)支持大规模移动和漫游服务;(6)更易于管理、盈利模式更清晰等。
18."金农"工程:即农村信息化工程。通过农村网络平台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系统和涉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以及农口系统信息化资源整合等,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19.闽江"北水南调"工程:考虑到我省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均和季节性分布不平衡、局部地区存在工程性缺水的问题,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实行跨区域调水工程。初步考虑从闽江取水通过隧洞供给泉州、莆田、福清、长乐等沿海缺水地区。目前已完成工程规划初稿。
20.红树林引种驯化:为增加红树林资源的种类,改良红树林的品种结构,结合当地的自然特征,从外地引进一个红树林物种或品种,栽培、适应后,进行增植,进一步扩充红树林面积,有
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资源。
21.国际服务外包: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等业务,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国际服务外包具有有效控制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合理配置资源等特性,是国际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手段。
22.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23.口岸"大通关"机制:人员、货物、交通工具进出国境(关)需办理的旅客检查、货物运输、仓储、检查检验、装卸、金融、配送等手续和进行操作作业的全过程,环环相扣,密切配合,目的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
24."区港联动":是指进一步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将保税区的特殊政策覆盖到港区,实现区域联动、功能联动、信息联动、营运联动,拓展和提升保税区和港口的功能,形成保税区与港口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区港联动是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国际通行模式。2004年国家批准我省厦门的象屿保税区与东渡港区实行"区港联动"试点,2006年3月正式封关运作。
25.农村"六大员"队伍:确保每个建制村有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文化协管员。
26.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11"工程:到2010年,培养引进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10000名职业经理人,培训10000名国有企业基层管理人才。
27.学科人才培养"155专家工程":到2010年,培养造就1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带头人,5000名各学科领域优秀人才。
28.人才市场"1211"工程:一个"做大做强",即做大做强龙头人才市场;两个"重点发展",重点发展专业性市场和行业性市场;一个"大力培育",即大力培育区域性市场;一个"加快建设",即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
2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民实行医疗保障。
30.生态工业:是模拟生态系统的功能,建立起相当于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的工业生态链,上游企业的废物、废渣、废气,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变废为宝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或燃料,建立以低消耗、低(或无)污染、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为目标的工业模式。
31.循环农业:是指按照循环经济学的原理,运用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资源、环境、经济有机融为一体、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全新农业经济和生产形式。循环农业有着一般循环经济的三个共同特征:一是减量化,尽量减少进入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节约水、土地资源和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再利用,提高服务农业的生产资料产品利用效率,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三是资源化,农业产品和废弃物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32.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刊登日期:2007-2-16)
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人社发〔2009〕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人社发〔2009〕15号
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质量是技能鉴定的生命,是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鄂劳社发〔2007〕39号)要求,从基础建设、规范操作、创新技术、加大宣传入手,实行立体式、交叉化管理,严把鉴定工作质量关,异地违规鉴定明显减少,考务管理明显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但当前也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异地鉴定屡禁不止;有些地方对39号文件有关质量条款视若罔闻;部分鉴定所对考试过程监管不力,代考、替考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机构打着联合办学的幌子申报鉴定,替换考生信息;部分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监考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有些地方技术手段落后,证书核发过程不够严谨,不能有力控制证书质量。这些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现明确如下要求:
一、严把资格审核关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在湖北省境内的职业院校在校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须向鉴定机构提供《学籍注册表》。持外省身份证人员在湖北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提供在湖北省境内单位工作的证明或在学校、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登记表》。各级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申请时,须复核申报人员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一律不予受理。本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律不得到省外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坚决杜绝跨省鉴定。
二、严把考试监控关
各级鉴定机构在具体实施考核鉴定和组织考场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原则,职业培训机构不得自行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民办培训机构申报鉴定时,按照审批管理体制,将申报人员信息上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安排考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考核,纸笔考试完成后的一周内,在指定的实操考核机构完成操作技能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统考制度,对我省已列入全国统考的职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时间和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任何鉴定机构不得另行组织鉴定。加强质量督导,各级鉴定中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按相关规定统一派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实行考评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加强鉴定考场管理,严审考生资格,杜绝代考、替考行为。督导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
三、严把试卷保密关
试卷的印制须由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刷、分装,各级鉴定机构做好试卷的接收、传递工作。从试卷的分装、打包、传递、交接每一环节都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参加试卷分装、押送、接收等接触试卷人员都必须与鉴定机构签订试卷保密责任状,严守保密规定,确保试卷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把证书核发关
坚持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制作、验印、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有效控制。考核鉴定上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鉴定人员名册》后,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名册,逐人审查核对,对鉴定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发人情证、不鉴定发证行为,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严把责任追究关
省鉴定中心实行分管主任和部门负责制。地方考务管理部负责各市(州)、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指导各市(州)级鉴定指导中心开展高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省直考务管理部负责省属企业、院校的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技术开发部负责试卷的准备与传递以及高新技术考试、数控考试的管理工作;质量督导部负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的派遣与管理;远程培训部负责在线考试的相关技术工作;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回收、阅卷、成绩登录与制证。各地都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建立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由哪个部门负责,逐级追究责任,涉及到个人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各级鉴定机构要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凡是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违规退出和惩治机制,对于被举报并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实行退出机制。对违规的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情节较轻的通报、限期改正;严重违规的,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不得参与鉴定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把服务效率关
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效率意识。要按照“发展与规范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行为规范,令行禁止。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突破,进一步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信息化管理,逐步实行全省鉴定机构统一网上办公,实现鉴定信息的资源共享和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形成全省统一、网络通畅、信息共享的格局。加大职业技能鉴定科技投入,加快智能化考场建设步伐,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今年年底之前,各个市(州)及所辖半数以上县(市、区)要建成标准化、智能化考场,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建立标准化考场,与省鉴定中心视频连接。今年9月15日起,全省正式启动部分职业的在线考试,在线考试的职业不得组织纸笔考试。通过在线考试平台,减少人为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鄂人社发〔2009〕15号
各市、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质量是技能鉴定的生命,是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意见》(鄂劳社发〔2007〕39号)要求,从基础建设、规范操作、创新技术、加大宣传入手,实行立体式、交叉化管理,严把鉴定工作质量关,异地违规鉴定明显减少,考务管理明显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但当前也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异地鉴定屡禁不止;有些地方对39号文件有关质量条款视若罔闻;部分鉴定所对考试过程监管不力,代考、替考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机构打着联合办学的幌子申报鉴定,替换考生信息;部分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监考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有些地方技术手段落后,证书核发过程不够严谨,不能有力控制证书质量。这些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现明确如下要求:
一、严把资格审核关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凡在湖北省境内的职业院校在校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时,须向鉴定机构提供《学籍注册表》。持外省身份证人员在湖北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提供在湖北省境内单位工作的证明或在学校、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登记表》。各级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申请时,须复核申报人员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一律不予受理。本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律不得到省外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坚决杜绝跨省鉴定。
二、严把考试监控关
各级鉴定机构在具体实施考核鉴定和组织考场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考培分离原则,职业培训机构不得自行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民办培训机构申报鉴定时,按照审批管理体制,将申报人员信息上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安排考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考核,纸笔考试完成后的一周内,在指定的实操考核机构完成操作技能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统考制度,对我省已列入全国统考的职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的时间和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任何鉴定机构不得另行组织鉴定。加强质量督导,各级鉴定中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须按相关规定统一派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实行考评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加强鉴定考场管理,严审考生资格,杜绝代考、替考行为。督导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
三、严把试卷保密关
试卷的印制须由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刷、分装,各级鉴定机构做好试卷的接收、传递工作。从试卷的分装、打包、传递、交接每一环节都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参加试卷分装、押送、接收等接触试卷人员都必须与鉴定机构签订试卷保密责任状,严守保密规定,确保试卷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把证书核发关
坚持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制作、验印、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证书的有效控制。考核鉴定上报《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鉴定人员名册》后,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名册,逐人审查核对,对鉴定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发人情证、不鉴定发证行为,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严把责任追究关
省鉴定中心实行分管主任和部门负责制。地方考务管理部负责各市(州)、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指导各市(州)级鉴定指导中心开展高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省直考务管理部负责省属企业、院校的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技术开发部负责试卷的准备与传递以及高新技术考试、数控考试的管理工作;质量督导部负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的派遣与管理;远程培训部负责在线考试的相关技术工作;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回收、阅卷、成绩登录与制证。各地都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建立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由哪个部门负责,逐级追究责任,涉及到个人的,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各级鉴定机构要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凡是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违规退出和惩治机制,对于被举报并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实行退出机制。对违规的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情节较轻的通报、限期改正;严重违规的,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不得参与鉴定活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把服务效率关
提高服务能力,增强效率意识。要按照“发展与规范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有规可依、行为规范,令行禁止。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突破,进一步推行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信息化管理,逐步实行全省鉴定机构统一网上办公,实现鉴定信息的资源共享和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形成全省统一、网络通畅、信息共享的格局。加大职业技能鉴定科技投入,加快智能化考场建设步伐,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试工作。今年年底之前,各个市(州)及所辖半数以上县(市、区)要建成标准化、智能化考场,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要建立标准化考场,与省鉴定中心视频连接。今年9月15日起,全省正式启动部分职业的在线考试,在线考试的职业不得组织纸笔考试。通过在线考试平台,减少人为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為何要辦公證及海基會文書驗證?
為何要辦公證及海基會文書驗證?
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故當事人提出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為辨明其真偽,若我方主管機關要求必須先在大陸當地涉台公證處辦理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後,再據以辦理相關事宜者(例如:婚姻登記、死亡除戶、扶養大陸親屬、繼承、請領各項給付等),即應依前述程式辦理。
可向海基會認證文書有哪幾種?
答:根據海基會與大陸方面所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之規定,雙方相互寄送公證書副本以供核對之範圍,包括涉及繼承、收養、婚姻、出生、死亡、委託、學歷、定居、扶養親屬、財產權利證明、稅務、病歷、經歷以及專業證明等十四種。
大陸公證書要到何處辦理?
答:應在大陸當地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縣、市、區等涉台公證處申請公證。目前,大陸各縣、市普遍均設有公證處。當事人可向當地縣、市政府司法局或郵電局查詢台查詢。
公證書以外大陸文書是否可持向海基會海基會申請驗證?
答:依前述協議第五條規定,雙方同意就公證書以外的文書查證事宜進行個案協商並予協助。但為便於文書之查驗使用,如屬涉及前述十四種證明者,仍以辦理公證書送本會驗證為宜。
大陸方面何時會將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
答:大陸地區製作之公證書副本,系由核發公證書之公證處透過中國公證員協會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員協會寄到海基會,因此需要適當之作業時間,由於大陸幅員廣闊,各地狀況不一,約需一個多月。如果上述副本超過兩個月未寄達,海基會也會函催,以便盡速為申請人完成驗證。
海基會如何進行文書驗證?
答:目前本會驗證之方式系核對申請人提出之公證書正本與大陸公證員協會寄交本會之同字型大小公證書副本,若二者相符、內容無矛盾、無違反法令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且無待查證之疑點者,即發給證明。因驗證程式須俟接獲大陸方面寄來公證書副本始能進行,如當事人提出申請時,公證書副本已寄達本會,依「馬上辦」作業可於一個小時內完成驗證。如本會尚未接獲公證書副本,則將於副本到達後七個工作天內完成驗證,再以掛號郵寄,以便當事人使用。
完成驗證後有何效力?
答: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及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公證書,海基會驗證後,除有相反之證據外,推定為真正,而得作為法院或主管機關認定的依據。惟公證書記載之內容是否屬實,主管機關仍然可以本於職權審核,如有疑義,並得請本會再予查明。故申請人尚不得憑本會完成驗證之公證書,即要求主管機關為特定之行為(例如:發給遺產、更正出生年月日等)。
申請文書驗證手續?
一、抽取號碼
請先至本會服務櫃檯抽取號碼牌,本會人員將依序呼叫號碼,並顯示燈號為您服務。
二、填寫申請書
在服務櫃檯備有文書驗證申請書,請參考範例逐欄詳實填寫。每一字型大小公證書請填一份申請書,可影印或複寫。
三、備妥文件
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一) 申請驗證之大陸公證書正本。
(二)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或護照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三) 委託書:如系受人委託辦理,請先辦妥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至櫃檯填寫委託書。
四、繳納費用
依本會服務人員開具之繳費通知單至收費處繳納費用。每一字型大小公證書應繳納新臺幣(下同)三百元,申請驗證數份同字型大小公證書或加(補)發數份驗證證明,每一份加收一百五十元。
五、領取證明書
申請驗證時,如果大陸方面已寄來公證書副本,且合於發證要件者,本會可依「馬上辦」作業於一個小時內發給證明,最多五件;如欲於當日候領或他日來會領取,請特別注明。如大陸方面尚未寄來公證書副本,本會可先收件,於收到副本後,依序辦理。
六、疑案查證
經核對後,如公證書有下列情形:
(一) 違反公證機關有關受理範圍規定;
(二) 同一事項在不同公證機關公證;
(三) 公證書內容與戶籍資料或其他檔案資料記載不符;
(四) 公證書內容自相矛盾;
(五) 公證書文字、印鑒模糊不清,或有塗改、擦拭等可疑痕跡;
(六) 有其他不同證據資料;
(七) 其他需要查明事項。
本會將以書面通知結果,不發證明,除因公證書副本原因本會得主動查證外,亦得應當事人申請,向大陸方面查證。申請查證須依「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繳納手續費及郵電費六百元,實地調查費及快遞費另計。
七、查詢服務
(一)「法律服務中心」(位址為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五六號十六樓,本大樓有地下收費停車場)
1.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例假日休息)。
2.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二)二七一三四七二六,服務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例假日休息)。
(二)「中區服務處」(位址為台中市南屯區幹城街九十五號自強樓一樓)
1.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2. 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四)二二五四八一0八,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三)「南區服務處」(位址為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四三六號四樓)
1.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2. 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七)二一三五二四五,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故當事人提出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為辨明其真偽,若我方主管機關要求必須先在大陸當地涉台公證處辦理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後,再據以辦理相關事宜者(例如:婚姻登記、死亡除戶、扶養大陸親屬、繼承、請領各項給付等),即應依前述程式辦理。
可向海基會認證文書有哪幾種?
答:根據海基會與大陸方面所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之規定,雙方相互寄送公證書副本以供核對之範圍,包括涉及繼承、收養、婚姻、出生、死亡、委託、學歷、定居、扶養親屬、財產權利證明、稅務、病歷、經歷以及專業證明等十四種。
大陸公證書要到何處辦理?
答:應在大陸當地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縣、市、區等涉台公證處申請公證。目前,大陸各縣、市普遍均設有公證處。當事人可向當地縣、市政府司法局或郵電局查詢台查詢。
公證書以外大陸文書是否可持向海基會海基會申請驗證?
答:依前述協議第五條規定,雙方同意就公證書以外的文書查證事宜進行個案協商並予協助。但為便於文書之查驗使用,如屬涉及前述十四種證明者,仍以辦理公證書送本會驗證為宜。
大陸方面何時會將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
答:大陸地區製作之公證書副本,系由核發公證書之公證處透過中國公證員協會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員協會寄到海基會,因此需要適當之作業時間,由於大陸幅員廣闊,各地狀況不一,約需一個多月。如果上述副本超過兩個月未寄達,海基會也會函催,以便盡速為申請人完成驗證。
海基會如何進行文書驗證?
答:目前本會驗證之方式系核對申請人提出之公證書正本與大陸公證員協會寄交本會之同字型大小公證書副本,若二者相符、內容無矛盾、無違反法令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且無待查證之疑點者,即發給證明。因驗證程式須俟接獲大陸方面寄來公證書副本始能進行,如當事人提出申請時,公證書副本已寄達本會,依「馬上辦」作業可於一個小時內完成驗證。如本會尚未接獲公證書副本,則將於副本到達後七個工作天內完成驗證,再以掛號郵寄,以便當事人使用。
完成驗證後有何效力?
答: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及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公證書,海基會驗證後,除有相反之證據外,推定為真正,而得作為法院或主管機關認定的依據。惟公證書記載之內容是否屬實,主管機關仍然可以本於職權審核,如有疑義,並得請本會再予查明。故申請人尚不得憑本會完成驗證之公證書,即要求主管機關為特定之行為(例如:發給遺產、更正出生年月日等)。
申請文書驗證手續?
一、抽取號碼
請先至本會服務櫃檯抽取號碼牌,本會人員將依序呼叫號碼,並顯示燈號為您服務。
二、填寫申請書
在服務櫃檯備有文書驗證申請書,請參考範例逐欄詳實填寫。每一字型大小公證書請填一份申請書,可影印或複寫。
三、備妥文件
請先準備好下列文件:
(一) 申請驗證之大陸公證書正本。
(二)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或護照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三) 委託書:如系受人委託辦理,請先辦妥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至櫃檯填寫委託書。
四、繳納費用
依本會服務人員開具之繳費通知單至收費處繳納費用。每一字型大小公證書應繳納新臺幣(下同)三百元,申請驗證數份同字型大小公證書或加(補)發數份驗證證明,每一份加收一百五十元。
五、領取證明書
申請驗證時,如果大陸方面已寄來公證書副本,且合於發證要件者,本會可依「馬上辦」作業於一個小時內發給證明,最多五件;如欲於當日候領或他日來會領取,請特別注明。如大陸方面尚未寄來公證書副本,本會可先收件,於收到副本後,依序辦理。
六、疑案查證
經核對後,如公證書有下列情形:
(一) 違反公證機關有關受理範圍規定;
(二) 同一事項在不同公證機關公證;
(三) 公證書內容與戶籍資料或其他檔案資料記載不符;
(四) 公證書內容自相矛盾;
(五) 公證書文字、印鑒模糊不清,或有塗改、擦拭等可疑痕跡;
(六) 有其他不同證據資料;
(七) 其他需要查明事項。
本會將以書面通知結果,不發證明,除因公證書副本原因本會得主動查證外,亦得應當事人申請,向大陸方面查證。申請查證須依「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定」繳納手續費及郵電費六百元,實地調查費及快遞費另計。
七、查詢服務
(一)「法律服務中心」(位址為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五六號十六樓,本大樓有地下收費停車場)
1.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例假日休息)。
2.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二)二七一三四七二六,服務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例假日休息)。
(二)「中區服務處」(位址為台中市南屯區幹城街九十五號自強樓一樓)
1.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2. 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四)二二五四八一0八,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三)「南區服務處」(位址為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四三六號四樓)
1. 櫃檯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2. 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七)二一三五二四五,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息)。
大陸證照相關問題
什麼是職業資格證書?
《中國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在全社會實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幾個等級?證書有哪些用途?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即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勞動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和核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關於貫徹實施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12號)
前進大陸需要職業資格證書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6-4 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明
什麼是職業技能鑒定?如何才能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技能鑒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可自主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職業技能鑒定,首先要根據所申報職業的資格條件,確定自己申報鑒定的等級。如果需要培訓,要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採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採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專案、類比操作等方式進行。經鑒定合格者,由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關於貫徹實施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12號)
什麼是職業技能鑒定所?
職業技能鑒定所是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場所,它是職業技能鑒定的基層組織,承擔規定範圍內的職業技能鑒定活動。具體工作任務包括:(1)受理職業技能鑒定申請,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鑒定指導中心核准,簽發准考證;(2)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考核或考評;(3)協調鑒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務;(4)匯總鑒定成績,並負責報送鑒定指導中心;(5)向鑒定指導中心提供鑒定報告,對考評小組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6)協助鑒定指導中心辦理證書手續,並負責向鑒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7)負責鑒定的諮詢服務和資訊統計等工作。
什麼是公證書?
公證書是公證處為當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它是司法文書的一種。其作用是為我國公民、法人和外國有關部門提供可信賴的證據,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公證書各部分要合訂在一起並加蓋\公證處鋼印後。方為有效,才能發出供公民或法人使用。
公證具有哪些效力?
公證的效力是指公證證明的適用範圍和對人的法律約束力。公證的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我國的公證具有三種效力:(一)證據效力。證據效力是指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特殊的證明力,可供接受者直接採用,而無須核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這是因為,公證機關是國家司法機構,它通過事前的調查核實工作,使經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得到確認,故具有無可爭議的證明力,可以直接作為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二)強制執行效力。強制執行效力是指經過公證證明的追償債款或物品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須經過訴訟程式。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構的特殊職能,是法律強制性在公證活動中的體現。(三)法律要件效力。法律要件效力又稱“法律上的效力”。公證的法律要件效力是指在特定條件下,公證證明成為某些法律行為成立的必要條件時,對當事人產生的約束力。即不辦公證該行為就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從一定意義上說是公證賦予該行為以法律約束力。《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公證是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定形式之一,因此,當法律要求採用公證形式時,當事人就必須履行公證手續,方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職業資格證書防偽標識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含有如下防僞標識: 1、證書內頁、封二、封三採用隔色彩紅印刷; 2、證書內頁、封二、封三的底邊採用LDBZH浮雕印刷; 3、證書內頁使用ZHYZG浮水印紙; 4、內頁第二頁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章; 5、封二彩紅下方8-10毫米處有無色熒光顯示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 6、內頁第一頁的國徽有紅色熒光。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編碼
1、 爲什麽採用證書編碼? 證書編碼是完善和規範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全國範圍內,凡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合格者,都有唯一的代碼。不僅僅實現區域內證書的查詢和管理,更重要是爲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資訊現代化管理奠定基礎,同時也可以防範製作僞證和假證的行爲,保證證書的權威性。 2、 證書編碼是如何組成的? 職業資格證書編碼採取16位元數位代碼,從左至右的含義分別是: (一)第1、2位爲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後兩位元數位; (二)第3、4位爲省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或行業代碼,取值見代碼表; (三)第5、6位爲發證地市級代碼,取值與機構編碼第3、4位元取值相同; (四)第7位爲機構識別代碼,取值爲0--4 ,依次表示:0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1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2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3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4工人考核委員會或企業內職業技能鑒定。 (五)第8--10位爲鑒定機構序列號,由三位元數位(不足三位元時在前面加零補足)組成,此序列號與機構編碼6--8位元取值相同; (六)第11位元爲證書類別(等級)代碼,取值爲1--5,依次表示: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五級)初級技能;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四級)中級技能;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三級)高級技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 (七)第12--16位元爲證書核發順序編號,按照每年度實施鑒定的機構各等級從00001---99999依次順序取值。 3、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編碼示例 1.(地方): 0004012003200032 00爲2000年 04爲河北省 01爲地市代碼 2爲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 003爲第003鑒定站 2爲中級技能 00032爲第32號證書 2.(行業): 0172003018100099 01爲2001年 72爲煙草行業 00煙草行業沒有二級中心,代碼取003爲特有工種 018爲第018號鑒定站 1爲初級技能 00099爲第99本證書 4、 勞動保障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行業部委代碼表00 勞動保障部 01 北京市 02 天津市 03 上海市 04 河北省 05 山西省
06 內蒙古自治區 07 遼寧省 08 吉林省 09 黑龍江 10 江蘇省 11 浙江省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14 江西省 15 山東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9 廣東省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21 海南省 22 四川省 23 貴州省 24 雲南省 25 西藏自治區 26 陝西省 27 甘肅省 28 青海省 29 寧夏回族自治區 30 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 31 重慶市 32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39 交通 40 資訊産業 41 民政 42 印鈔造幣 43 商業
44 旅遊 45 對外經濟貿易 46 物資 47 農業 48 林業 49 機械工業 50 航空工業第一職鑒中心 51 電力 52 水利53 建設 54 國土資源 55 冶金工業 56 化學工業 57 紡織工業 58 輕工業 59 鐵道 60 高新技術 61 郵電 62 文化 63 廣播電影電視 64 體育 65 建築材料工業 66 民用航空 67 海洋68 測繪 69 新聞出版 70 技術監督 71 黃金工業 72 煙草工業 73 船舶工業 74 中醫藥 75 環境保護 76 電子工業 77 醫藥 78 石油化工 79 有色金屬工業 80 石油天然氣 81 礦山采選(煤炭)業82 核工業83 兵器工業 84 汽車工業 85 海洋石油 86 軍隊技術兵 87 軍隊職工 88 國務院機關 89 航太科技 90 供銷 91 中直機關 92 航空工業第二職鑒中心 93 航太機電 94 全國家電維修中心 95 衛生 96 中國石油 97 總參軍務部兵員局
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遺補
1、 通用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程序 由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將鑒定合格人員名冊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查匯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證書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規定的格式進行統一編碼,經勞動保障部門驗印後,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負責將證書送交本人。 2、 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管理程序由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將鑒定合格人員名冊報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查匯總,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核定。證書由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勞動保障部規定的填寫格式和統一編碼方案統一辦理,經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驗印後頒發,職業技能鑒定站負責將證書送交本人。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須將取得證書人員名單匯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 遺失證書時的補證程序 取得證書的人員如果發生證書遺失情況,需到當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報,並聲明原證書作廢。當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核實有關情況後,辦理補證手續。遺失證書補證的證書編碼按原證書編碼。
《中國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在全社會實行學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幾個等級?證書有哪些用途?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即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勞動保障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和核發。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關於貫徹實施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12號)
前進大陸需要職業資格證書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6-4 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明
什麼是職業技能鑒定?如何才能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技能鑒定是一項基於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於標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個人可自主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職業技能鑒定,首先要根據所申報職業的資格條件,確定自己申報鑒定的等級。如果需要培訓,要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採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採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產作業專案、類比操作等方式進行。經鑒定合格者,由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關於貫徹實施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12號)
什麼是職業技能鑒定所?
職業技能鑒定所是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場所,它是職業技能鑒定的基層組織,承擔規定範圍內的職業技能鑒定活動。具體工作任務包括:(1)受理職業技能鑒定申請,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鑒定指導中心核准,簽發准考證;(2)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考核或考評;(3)協調鑒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務;(4)匯總鑒定成績,並負責報送鑒定指導中心;(5)向鑒定指導中心提供鑒定報告,對考評小組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6)協助鑒定指導中心辦理證書手續,並負責向鑒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7)負責鑒定的諮詢服務和資訊統計等工作。
什麼是公證書?
公證書是公證處為當事人出具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它是司法文書的一種。其作用是為我國公民、法人和外國有關部門提供可信賴的證據,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公證書各部分要合訂在一起並加蓋\公證處鋼印後。方為有效,才能發出供公民或法人使用。
公證具有哪些效力?
公證的效力是指公證證明的適用範圍和對人的法律約束力。公證的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我國的公證具有三種效力:(一)證據效力。證據效力是指公證書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具有特殊的證明力,可供接受者直接採用,而無須核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這是因為,公證機關是國家司法機構,它通過事前的調查核實工作,使經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得到確認,故具有無可爭議的證明力,可以直接作為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的根據。(二)強制執行效力。強制執行效力是指經過公證證明的追償債款或物品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時,債權人可持該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須經過訴訟程式。公證的強制執行效力是法律賦予公證機構的特殊職能,是法律強制性在公證活動中的體現。(三)法律要件效力。法律要件效力又稱“法律上的效力”。公證的法律要件效力是指在特定條件下,公證證明成為某些法律行為成立的必要條件時,對當事人產生的約束力。即不辦公證該行為就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從一定意義上說是公證賦予該行為以法律約束力。《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公證是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定形式之一,因此,當法律要求採用公證形式時,當事人就必須履行公證手續,方能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職業資格證書防偽標識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含有如下防僞標識: 1、證書內頁、封二、封三採用隔色彩紅印刷; 2、證書內頁、封二、封三的底邊採用LDBZH浮雕印刷; 3、證書內頁使用ZHYZG浮水印紙; 4、內頁第二頁套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章; 5、封二彩紅下方8-10毫米處有無色熒光顯示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 6、內頁第一頁的國徽有紅色熒光。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編碼
1、 爲什麽採用證書編碼? 證書編碼是完善和規範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全國範圍內,凡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合格者,都有唯一的代碼。不僅僅實現區域內證書的查詢和管理,更重要是爲職業技能鑒定考核資訊現代化管理奠定基礎,同時也可以防範製作僞證和假證的行爲,保證證書的權威性。 2、 證書編碼是如何組成的? 職業資格證書編碼採取16位元數位代碼,從左至右的含義分別是: (一)第1、2位爲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後兩位元數位; (二)第3、4位爲省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或行業代碼,取值見代碼表; (三)第5、6位爲發證地市級代碼,取值與機構編碼第3、4位元取值相同; (四)第7位爲機構識別代碼,取值爲0--4 ,依次表示:0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1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2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3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4工人考核委員會或企業內職業技能鑒定。 (五)第8--10位爲鑒定機構序列號,由三位元數位(不足三位元時在前面加零補足)組成,此序列號與機構編碼6--8位元取值相同; (六)第11位元爲證書類別(等級)代碼,取值爲1--5,依次表示: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五級)初級技能;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四級)中級技能; 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三級)高級技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 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 (七)第12--16位元爲證書核發順序編號,按照每年度實施鑒定的機構各等級從00001---99999依次順序取值。 3、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編碼示例 1.(地方): 0004012003200032 00爲2000年 04爲河北省 01爲地市代碼 2爲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 003爲第003鑒定站 2爲中級技能 00032爲第32號證書 2.(行業): 0172003018100099 01爲2001年 72爲煙草行業 00煙草行業沒有二級中心,代碼取003爲特有工種 018爲第018號鑒定站 1爲初級技能 00099爲第99本證書 4、 勞動保障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行業部委代碼表00 勞動保障部 01 北京市 02 天津市 03 上海市 04 河北省 05 山西省
06 內蒙古自治區 07 遼寧省 08 吉林省 09 黑龍江 10 江蘇省 11 浙江省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14 江西省 15 山東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9 廣東省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21 海南省 22 四川省 23 貴州省 24 雲南省 25 西藏自治區 26 陝西省 27 甘肅省 28 青海省 29 寧夏回族自治區 30 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 31 重慶市 32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39 交通 40 資訊産業 41 民政 42 印鈔造幣 43 商業
44 旅遊 45 對外經濟貿易 46 物資 47 農業 48 林業 49 機械工業 50 航空工業第一職鑒中心 51 電力 52 水利53 建設 54 國土資源 55 冶金工業 56 化學工業 57 紡織工業 58 輕工業 59 鐵道 60 高新技術 61 郵電 62 文化 63 廣播電影電視 64 體育 65 建築材料工業 66 民用航空 67 海洋68 測繪 69 新聞出版 70 技術監督 71 黃金工業 72 煙草工業 73 船舶工業 74 中醫藥 75 環境保護 76 電子工業 77 醫藥 78 石油化工 79 有色金屬工業 80 石油天然氣 81 礦山采選(煤炭)業82 核工業83 兵器工業 84 汽車工業 85 海洋石油 86 軍隊技術兵 87 軍隊職工 88 國務院機關 89 航太科技 90 供銷 91 中直機關 92 航空工業第二職鑒中心 93 航太機電 94 全國家電維修中心 95 衛生 96 中國石油 97 總參軍務部兵員局
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遺補
1、 通用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程序 由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將鑒定合格人員名冊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查匯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證書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規定的格式進行統一編碼,經勞動保障部門驗印後,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負責將證書送交本人。 2、 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核發管理程序由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將鑒定合格人員名冊報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查匯總,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核定。證書由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勞動保障部規定的填寫格式和統一編碼方案統一辦理,經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驗印後頒發,職業技能鑒定站負責將證書送交本人。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須將取得證書人員名單匯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 遺失證書時的補證程序 取得證書的人員如果發生證書遺失情況,需到當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申報,並聲明原證書作廢。當地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核實有關情況後,辦理補證手續。遺失證書補證的證書編碼按原證書編碼。
台胞来大陆参加商务策划培训
清明节连两岸情结 台胞来大陆参加商务策划培训
2007-04-05 18:04:17 来源: 深圳消费在线
2007年4月5日,5名台湾学员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专程到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进行面授培训。据悉,在南宁期间,来自台湾的5位学员将参加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举行的高级商务策划师培训及职业资质认定。台湾这么多的人在中国接受策划师培训尚属首次。
据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负责人蒋淼华介绍,商务策划师是国家劳动部第2批公布的新职业,国家人事部积极推行商务策划师职业资质证书制度,目的是为2020年实现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学员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培训期间,无需来南宁机构面授培训,可以在本地不受地域、不受国界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网络培训学习一年以上,网络完成10个策划案例,网络讲10堂课,意在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写作策划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员的案例可通过国家人事部专家评审团网络评审,再通过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商务策划师网络统考。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颁发的商务策划师资质证书,在国家人才网备案,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5名台湾学员在来南宁之前,已通过网络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对该职业教材进行了系统学习。
这5名台湾学员在世界众多的培训机构中,选准在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接受培训。主要因为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在中国策划师培训界是第一品牌,信誉好、质量高、服务细,培养人才在社会上高层次、高档次、高品味。在广西南宁期间,5名台湾学员除参加培训外,还将在南宁市进行考察学习。
图为:台湾学员们和老师在共同探讨商务策划有关专题
图为:老师在给台湾学员讲解十大创新法则
图为:台湾学员在举手提问有关商务策划难题难点
2007-04-05 18:04:17 来源: 深圳消费在线
2007年4月5日,5名台湾学员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专程到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进行面授培训。据悉,在南宁期间,来自台湾的5位学员将参加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举行的高级商务策划师培训及职业资质认定。台湾这么多的人在中国接受策划师培训尚属首次。
据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负责人蒋淼华介绍,商务策划师是国家劳动部第2批公布的新职业,国家人事部积极推行商务策划师职业资质证书制度,目的是为2020年实现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学员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培训期间,无需来南宁机构面授培训,可以在本地不受地域、不受国界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网络培训学习一年以上,网络完成10个策划案例,网络讲10堂课,意在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写作策划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员的案例可通过国家人事部专家评审团网络评审,再通过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商务策划师网络统考。通过考核的学员可获得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颁发的商务策划师资质证书,在国家人才网备案,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5名台湾学员在来南宁之前,已通过网络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对该职业教材进行了系统学习。
这5名台湾学员在世界众多的培训机构中,选准在国家人事部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接受培训。主要因为商务策划师南宁机构在中国策划师培训界是第一品牌,信誉好、质量高、服务细,培养人才在社会上高层次、高档次、高品味。在广西南宁期间,5名台湾学员除参加培训外,还将在南宁市进行考察学习。
图为:台湾学员们和老师在共同探讨商务策划有关专题
图为:老师在给台湾学员讲解十大创新法则
图为:台湾学员在举手提问有关商务策划难题难点
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臺灣同胞的15項政策措施
網址:http://guangxi.mofcom.gov.cn/aarticle/swyj/200703/20070304487614.html發佈時間:2007-03-22 17:18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的3項政策措施如下:
一、為擴大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自今年5月1日起,對臺灣水果檢驗檢疫准入品種由18種擴大到22種,新增柳橙、檸檬、火龍果和哈密瓜4種水果准入。
二、為幫助解決臺灣產蔬菜豐產季節出現的銷售困難,開放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等11種臺灣主要蔬菜品種檢驗檢疫准入,並實行零關稅。
三、為擴大臺灣捕撈和養殖的水產品在大陸銷售,對臺灣部分鮮、冷、凍水產品實行零關稅優惠措施和檢驗檢疫便利。對臺灣籍漁船打撈的部分遠洋、近海水產品和在臺灣地區養殖的部分水產品進口,實行零關稅措施,具體品種為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等8種。
對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12項政策措施如下:
一、為進一步加強兩岸的農業合作,在現有五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基礎上,農業部、商務部、國務院台辦決定,新批准在廣東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廣西玉林市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農業部、國務院台辦批准在福建省漳浦縣、山東省棲霞市設立兩個臺灣農民創業園。
二、為幫助臺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產時出現的銷售困難,供銷總社等根據臺灣農民和農民組織反映的情況與要求,適時組織有實力的農產品供銷企業和行業組織組成的臺灣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
三、為方便原產於臺灣的水果進入大陸,降低臺灣果農和台商的經營成本,福建省廈門市建立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駐入集散中心的進口臺灣水果經銷商,給予免交保鮮冷庫儲存使用費以及經銷場地免一年租金的優惠。
四、為降低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運輸成本,交通部決定,開放臺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運輸,享受部分地區過路、過橋費減免的優惠政策。
五、為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正式認可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核准的臺灣高等學校的學歷。
六、為促進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早日實現,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已制定了《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將於明日(16日)公佈。該辦法規定,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由指定的大陸旅行社作為組團社組織,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譽好,服務品質有保證。臺灣接待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須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該辦法還規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組團社須為每個旅遊團選派領隊,領隊要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並申領赴台旅遊領隊證。大陸居民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旅遊簽注赴臺灣地區旅遊。
七、為進一步方便臺灣同胞來往大陸,公安部決定,在原有開放海口、三亞、廈門、福州、上海五個口岸簽注點(即“落地簽注”)基礎上,增設瀋陽、大連、成都三個臺胞口岸簽注點,並將繼續增加新的口岸簽注點,為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大陸的臺灣同胞辦理簽注手續。
八、為滿足在大陸工作的一些臺灣同胞希望取得報關員資格的願望,海關總署決定,開放臺灣同胞參加報關員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報名地海關即可申報報關員資格證書。海關總署將制定並公開具體報名辦法,以利臺灣同胞報名考試。
九、為了給在大陸居住的臺灣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醫療服務,衛生部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開展適合臺灣同胞就醫習慣和特點的服務。衛生部決定,繼續在臺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為臺灣同胞提供醫療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挑選一些資質好的醫院,如心血管、腦神經、口腔醫院等,設立專門門診部,接待臺灣同胞,實行“一條龍”服務。接診醫師可以是大陸醫師,也可以是按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在大陸行醫許可的臺灣醫師。
十、有利於兩岸醫療衛生交流、方便臺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將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後回臺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大陸醫院在按大陸有關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的同時,據實給就診的臺灣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臺灣核退費用要求的醫療文書。
十一、繼續歡迎和鼓勵臺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臺灣投資者最高股權可占70%,合作期限暫定20年,合作期滿可申請延長。
十二、衛生部決定,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臺灣同胞可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註冊、執業或從事臨床研究等活動。在大陸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臺灣學生,如果需要在大陸執業,可在各地衛生部門辦理註冊手續。臺灣地區醫師申請來大陸短期行醫,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可在大陸從事為期1年的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管理暫行辦法 網址:http://guangxi.mofcom.gov.cn/aarticle/swyj/200703/20070304487617.html發佈時間:2007-03-22 17:20 發佈單位: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民政部
第一條、為了保障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以下簡稱台資企業協會)的合法權益,促進海峽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規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台資企業協會是指以在祖國大陸登記註冊的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為主體,依法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台資企業協會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家依法保護台資企業協會及其會員的合法權益,以及按照章程所進行的合法活動。
第五條、台資企業協會以服務會員、推動海峽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為宗旨。主要業務範圍是: (一)開展會員間的聯誼和交流活動; (二)為會員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經濟資訊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三)溝通會員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反映會員有關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促進當地與臺灣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五)舉辦社會公益活動; (六)幫助會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有關困難。
第六條、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臺灣事務部門是台資企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臺灣事務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台資企業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台資企業協會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體。單位會員是登記註冊地台資企業以本企業名義加入的會員。個人會員是在登記註冊地台資企業從業的臺灣同胞以本人名義加入的會員,以及台資企業協會註冊地為協會服務的有關人員以適當名義加入的會員。
第八條、成立台資企業協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台資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 (二)有50個以上的發起會員,其中單位會員不得少於30個; (三)有固定的辦公地點; (四)有適應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經費來源;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成立台資企業協會,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按照程式報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備案。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的3項政策措施如下:
一、為擴大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自今年5月1日起,對臺灣水果檢驗檢疫准入品種由18種擴大到22種,新增柳橙、檸檬、火龍果和哈密瓜4種水果准入。
二、為幫助解決臺灣產蔬菜豐產季節出現的銷售困難,開放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等11種臺灣主要蔬菜品種檢驗檢疫准入,並實行零關稅。
三、為擴大臺灣捕撈和養殖的水產品在大陸銷售,對臺灣部分鮮、冷、凍水產品實行零關稅優惠措施和檢驗檢疫便利。對臺灣籍漁船打撈的部分遠洋、近海水產品和在臺灣地區養殖的部分水產品進口,實行零關稅措施,具體品種為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等8種。
對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12項政策措施如下:
一、為進一步加強兩岸的農業合作,在現有五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基礎上,農業部、商務部、國務院台辦決定,新批准在廣東省佛山市和湛江市、廣西玉林市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農業部、國務院台辦批准在福建省漳浦縣、山東省棲霞市設立兩個臺灣農民創業園。
二、為幫助臺灣農民解決水果、蔬菜豐產時出現的銷售困難,供銷總社等根據臺灣農民和農民組織反映的情況與要求,適時組織有實力的農產品供銷企業和行業組織組成的臺灣農產品採購團赴台採購。
三、為方便原產於臺灣的水果進入大陸,降低臺灣果農和台商的經營成本,福建省廈門市建立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對駐入集散中心的進口臺灣水果經銷商,給予免交保鮮冷庫儲存使用費以及經銷場地免一年租金的優惠。
四、為降低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的運輸成本,交通部決定,開放臺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運輸,享受部分地區過路、過橋費減免的優惠政策。
五、為進一步促進兩岸交流,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正式認可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核准的臺灣高等學校的學歷。
六、為促進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早日實現,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已制定了《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將於明日(16日)公佈。該辦法規定,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由指定的大陸旅行社作為組團社組織,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譽好,服務品質有保證。臺灣接待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須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該辦法還規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組團社須為每個旅遊團選派領隊,領隊要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並申領赴台旅遊領隊證。大陸居民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及旅遊簽注赴臺灣地區旅遊。
七、為進一步方便臺灣同胞來往大陸,公安部決定,在原有開放海口、三亞、廈門、福州、上海五個口岸簽注點(即“落地簽注”)基礎上,增設瀋陽、大連、成都三個臺胞口岸簽注點,並將繼續增加新的口岸簽注點,為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大陸的臺灣同胞辦理簽注手續。
八、為滿足在大陸工作的一些臺灣同胞希望取得報關員資格的願望,海關總署決定,開放臺灣同胞參加報關員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報名地海關即可申報報關員資格證書。海關總署將制定並公開具體報名辦法,以利臺灣同胞報名考試。
九、為了給在大陸居住的臺灣同胞提供良好、便利的醫療服務,衛生部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開展適合臺灣同胞就醫習慣和特點的服務。衛生部決定,繼續在臺胞較集中的廣東、福建、江蘇、上海等地醫院指定相對固定的診區,為臺灣同胞提供醫療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挑選一些資質好的醫院,如心血管、腦神經、口腔醫院等,設立專門門診部,接待臺灣同胞,實行“一條龍”服務。接診醫師可以是大陸醫師,也可以是按規定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在大陸行醫許可的臺灣醫師。
十、有利於兩岸醫療衛生交流、方便臺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將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就醫後回臺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大陸醫院在按大陸有關規定書寫和保存醫療文書的同時,據實給就診的臺灣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臺灣核退費用要求的醫療文書。
十一、繼續歡迎和鼓勵臺灣醫療機構與大陸合資合作興辦醫院。臺灣投資者最高股權可占70%,合作期限暫定20年,合作期滿可申請延長。
十二、衛生部決定,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職業註冊和短期行醫。臺灣同胞可在大陸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註冊、執業或從事臨床研究等活動。在大陸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臺灣學生,如果需要在大陸執業,可在各地衛生部門辦理註冊手續。臺灣地區醫師申請來大陸短期行醫,在履行相關手續後,可在大陸從事為期1年的職業活動,期滿後可申請延長。
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管理暫行辦法 網址:http://guangxi.mofcom.gov.cn/aarticle/swyj/200703/20070304487617.html發佈時間:2007-03-22 17:20 發佈單位: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民政部
第一條、為了保障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以下簡稱台資企業協會)的合法權益,促進海峽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規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台資企業協會是指以在祖國大陸登記註冊的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為主體,依法自願組成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台資企業協會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家依法保護台資企業協會及其會員的合法權益,以及按照章程所進行的合法活動。
第五條、台資企業協會以服務會員、推動海峽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為宗旨。主要業務範圍是: (一)開展會員間的聯誼和交流活動; (二)為會員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經濟資訊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三)溝通會員與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反映會員有關生產經營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四)促進當地與臺灣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五)舉辦社會公益活動; (六)幫助會員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有關困難。
第六條、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臺灣事務部門是台資企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臺灣事務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台資企業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台資企業協會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體。單位會員是登記註冊地台資企業以本企業名義加入的會員。個人會員是在登記註冊地台資企業從業的臺灣同胞以本人名義加入的會員,以及台資企業協會註冊地為協會服務的有關人員以適當名義加入的會員。
第八條、成立台資企業協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台資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 (二)有50個以上的發起會員,其中單位會員不得少於30個; (三)有固定的辦公地點; (四)有適應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合法的經費來源;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成立台資企業協會,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登記,並按照程式報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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